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3-02-03 |
充装运输环节6起,占2.12%. 按照涉及行业划分,发生在制造业98起,占34.63%;
发生在建设工地和建筑业29起,占10.25%;
发生在交通运输与物流业17起,占6.01%;
发生在社会及公共服务业139起,占49.11%. 按照损坏形式划分,承压类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事故的主要特征是爆炸或泄漏着火;
机电类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的主要特征是倒塌、坠落、撞击和剪切等.
(三)事故原因. 1. 锅炉事故.事故均发生在使用环节,其中,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事故3起,非法生产、使用事故12起,设备缺陷和安全附件失效事故4起. 2. 压力容器事故.设备缺陷和安全附件失效事故6起,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事故11起,非法设备使用1起. 3. 气瓶事故.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事故6起,设备缺陷和安全附件失效1起,气体泄露引发事故14起,非法充装事故2起. 4. 压力管道事故.事故现象均为管道破裂介质泄漏,或直接造成人员伤害,或引发爆燃造成人员伤害.事故原因主要是设备质量原因或人员违章操作,其中,氨泄漏事故2起,燃气管道泄漏事故5起,蒸汽管道泄漏事故3起,其他介质管道泄漏事故2起. 5. 电梯事故.按照事故发生形态分,坠落56起,挤压、剪切33起,困人3起,跌倒3起.按照发生环节分,使用环节76起,安装改造环节8起,维保修理环节11起.事故原因中,安全附件或保护装置失灵事故73起;
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事故19起;
管理不善事故3起. 6. 起重机械事故.其中,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事故35起,设备质量安全隐患导致的事故9起. 7.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其中,38起全部为叉车事故,原因为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 8. 大型游乐设施及客运索道事故.事故原因为设备故障或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失灵.
三、2014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主要工作情况
(一)积极推进改革. 1. 推进职能转变.修订特种设备目录,大幅调整了监管内容和范围,提升了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结合《特种设备安全法》贯彻实施,组织完成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顶层设计方案的制定. 2. 深化行政许可和检验工作改革.制定了《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改革方案》,向国务院审改办提出了取消、下放特种设备行政审批项目的意见;
开展了非行政许可审批清理,提出了相应的处理意见.组织制定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整合试点方案》,推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纵向整合试点.中国特检院与甘肃、青岛等8家单位签署了组建中国特检集团的合作协议;
在江苏、福建、湖南、宁夏、广东(部分地市)等省内特检机构整合试点的基础上,2014年湖北、河南、江西、广西等地也启动并基本完成特检机构整合. 3. 改进监管工作方式.组织修订了《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有机结合,建立了安全大检查长效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了改进压力管道监管方式的专项方案,与能源、安监、住建等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明确了质监部门在生产环节、检验环节和标准归口管理的监督职责.制定了全面深化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创新的方案,提出了6项改革创新的措施,并以质检工作专报形式上报国务院领导;
出台了《推进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在改进电梯安全监管方式上,广东以省政府名义印发了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