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3-02-05 |
第一章 谈判须知
一、适用范围与定义:
(一)本谈判文件适用于采购公告中所叙述的工程:大连金普新区社会事业局华家中心小学采暖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二) 采购人 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提出项目并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特指大连金普新区社会事业局 ;
(三) 供应商 指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四) 采购代理人 指受采购人委托对项目的谈判进行组织实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本项目谈判活动中特指大连忠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二、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金普新区社会事业局华家中心小学采暖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XCG2017-JP17
(三)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工程概况:华家中心小学采暖改造工程.
(五)项目采购内容:采暖改造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第四章)
(六)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
(七)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两个供暖期.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 独立企业法人,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负责的在建 项目,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供应商有下列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