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2019-07-31
130t/h锅炉拆除工程施工安全协议 (样本) 为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消除施工安全隐患,杜绝一切伤亡事故发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以及《产权交易合同》,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拆除工程施工安全协议,甲乙双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一、安全目标 1.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

2.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火灾;

4.不发生人身触电、设备停电事故;

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6.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情况.

二、根据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相关安全资质进行审查

(一)资质审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施工简历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纪录.

5、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6、以上材料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前报甲方安监环保部备案.

(二)针对本拆除项目,甲方要求乙方施工人员须具备的相关资格条件如下:

1、配备工程项目经理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项目安全员1名.

2、项目经理应为乙方在册职工,且在近五年内担任拆除130T中温中压及以上等级电站锅炉项目工程项目经理不少于两次,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

3、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乙方的在册职工,且在近五年内担任拆除130T中温中压及以上等级电站锅炉项目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少于两次,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

4、项目安全员应为乙方的在册职工,且在近五年内担任拆除130T中温中压及以上等级电站锅炉项目工程项目安全员不少于两次,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

三、甲方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电力行业法规,加强对乙方的安全管理、督促和检查.

2、施工前,甲方工程负责人和专业人员与乙方工程负责人和专业人员进行对口书面交底,并由双方签名的交底记录.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对施工中发生的安全问题,进行处理解决,提高乙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3、负责审阅乙方编制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督促乙方进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作.

4、提供甲方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5、有权进入施工区域了解安全情况,有权制止、处罚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直至有权停止乙方的承包工作.

6、由于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的后果,按分析结论承担相应的责任.

7、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甲方应尽量向乙方提供工作方便,使工程圆满完成.

四、乙方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电力行业的法规,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乙方的施工代表(施工第一责任者)是本工程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应全面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安全职责.配置专职的安全员,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督促和检查.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全体施工人员名单,按规定时间组织好本单位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考试、办证工作,做到持证上岗.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书才能上岗.

4、乙方对所有工作人员的身体素质、精神状况、技能水平、作业中的安全行为及工期延误负责.

5、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考试、体检合格方可进行工作,并将考试成绩书面报甲方安监环保部审核备案.以后若发生人员变更,在进入现场前,保证遵照以上程序办理.

6、乙方负责所属工作人员着装整齐、佩戴工作标志,符合安规着装规定.乙方保证不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的老、弱、病、残人员施工.乙方必须为作业人员缴纳符合要求的意外伤害保险.

7、乙方每次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8、在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服从甲方管理,严格执行甲方安全、文明生产(施工)相关规定.

9、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乙方必须立即停止所有工作,并立即报告甲方生产管理部和安监环保部.

11、工作中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乙方有责任立即处理并同时报告甲方安监环保部和工程管理部门.

12、由于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工期延误、设备损坏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3、严格遵守公司车辆限速管理制度,进入厂区车辆应遵守门卫管理,有序进出;

由于车辆超速超载原因引发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4、其他应补充的条款.

15、本施工过程中,必须随时接受甲方、监理方安全监督和检查.

五、乙方同意严格遵守《池州市三二五发电有限公司二台130t/h锅炉拆除工程施工现场违章处罚规定》,如出现违章行为,甲方有权依据此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甲方:乙方: 池州市三二五发电有限公司 日期:日期: 池州市三二五发电有限公司二台130t/h锅炉拆除工程 施工现场违章处罚规定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以责论处的原则.加强池州市三二五发电有限公司二台130t/h锅炉拆除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心和安全 自控 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轻伤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壹万元,造成人身重伤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伍万元,造成人身死亡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叁拾万元,扣罚金额在拆除及安全风险保证金中扣除,如有不足,则由乙方另行补足.

2、由于乙方责任发生特大、重大及火灾事故,每次扣罚人民币叁拾万元,扣罚金额在拆除及安全风险保证金中扣除,如有不足,则由乙方另行补足,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赔付金额以实际发生的损失金额计算).

3、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设备损坏、环境污染、人员触电等停电事故,甲方有权扣除乙方5%的拆除及安全风险保证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赔付金额以实际发生的损失金额计算).

4、特殊工种人员上岗前,未按有关规定取证,工作期间,未配备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的,分别给予每人每次200元的罚款.

5、对拆除区域未落实专项 安措 和专人监护的,给予乙方每次200-1000元罚款.

6、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由自身原因引起的停工、工期延误责任和损失.

7、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按照甲方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8、乙方现场人员发生下列违章情况,被甲方人员发现时,应立即予以制止,并令其立即整改,可根据情节每人次扣罚人民币100―1000元. (1)未戴和未正确佩戴安全帽,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按规定正确着装;

(2)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的安全绳未系在牢固的构架上;

(3)高空作业人员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随手上下抛掷东西,高空作业用的器具无防坠落措施;

(4)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含大、重型起重设备,下同)、电气工器具或安全帽、安全带、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电气工器具未进行定期试验;

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维护、检验、拆除违反安全规程的 ;

(5)未经电工培训合格人员从事电气作业;

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或挂在闸刀开关上使用;

(6)电气设施接线时先接电源端,后接负荷端;

拆线时先拆负荷端,后拆电源端;

(7)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安规要求;

电焊机接地线未正确压接;

(8)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要求的,脚手架未验收即进行施工作业的;

(9)设备检修和施工作业不按规定办理工作票,动火作业不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

动火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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