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3-02-11 |
2、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 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对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供的谈判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由于对谈判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参与谈判的供应商自行负责. 代理机构有权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澄清或修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的义务 3.
1、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谈判文件,完全明了谈判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质量和工期,完全明了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
2、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谈判报价文件.谈判报价文件应对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 3.
3、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谈判报价文件送达谈判地点. 3.
4、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谈判报价单位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合法权益.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3.
5、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谈判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谈判报价文件 4.
1、谈判报价文件应当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并应包括下列内容(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1.
1、单位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1.
2、谈判报价文件: 谈判报价文件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格式. 4.1.
2、服务承诺: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需书面作出质量保证,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承诺,以上承诺将作为评审依据,需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4.
2、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认真检查谈判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4.
3、谈判报价文件的制作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4.3.
1、谈判报价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2、谈判报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