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3-02-17 |
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
(二)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
(三)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
(四)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
24 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第27条―― 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罚款;
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25 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第28条――对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以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26 《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第38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绿地植物受损或者死亡,建设和养护责任人未及时修护、补种或者更换的,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