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 2013-02-24 |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2月1日 哈尔滨市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 第二次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深化文化惠民行动,哈尔滨市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于2018年1月至3月全面启动文化消费试点 哈尔滨市冬季扩大文化消费季 ,2018年7月至9月推出 哈尔滨市夏季扩大文化消费季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二批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合作单位和各类文化消费活动项目.
一、试点单位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主体资格条件 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审批手续齐备、具有完备的产品销售终端(即直接向消费者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文化企业,市区两级直属公益性公共文化场馆(如: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及文化馆等)、文化园区及相关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基本要求
1、主体规范合法.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经营规范、手续齐备,无不良记录.
2、坚持价值导向.提供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内容,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培养健康的文化消费习惯,有利于壮大文化产业,彰显哈尔滨市特色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3、具备经营条件.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同时具备支持电子优惠券使用的人员、设备、技术,能够配合提供相应数据、愿意接受社会评价.
4、承诺让利优惠.自愿在试点期间对居民文化消费承诺让利优惠,主动提供企业文化产品与服务宣传资料,营造良好的试点氛围,配合纳入并发放《哈尔滨文化消费试点指南》.
5、拉动相关产业.能够引入大量人流的重点文化企业,增强试点企业对周边餐饮、购物、住宿的带动作用.能够体现音乐文化、冰雪文化、欧陆文化、金源文化、湿地文化等城市特色文化的代表性企业.
二、合作行业领域 按照 适度竞争、消费挂钩、择优扶持 的原则,试点工作期间,在以下行业领域征集参与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合作单位.
(一)新闻出版发行 发行服务类:图书城、图书大厦、连锁书店、独立书店等.
(二)广播电视电影 电影和影视服务类:影院、影城等.
(三)文化艺术
1、表演服务类:艺术表演场馆,如剧场、戏院、音乐厅等.
2、文化遗产保护服务类: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的经营单位.
3、群众文化服务类:群众文化活动、群众艺术馆、文化馆、文化艺术中心等公益性场馆.
(四)文化创意和设计
1、文化时尚商圈类:知名文化特色商圈、文化商业街区等.
2、文创产品类:特色文创产品、纪念品销售单位等.
3、文化消费行业领域突出人物类:行业匠人、工艺美术大师、非遗传承人产品经营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