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3-03-08 |
6101 T65 ≤0.030516 ≥56.5(32.77) 弯曲性能 6101铝合金挤压棒材和板材,其宽面应按表9规定的弯曲半径进行90°弯曲,其表面应不出现裂纹或裂痕.超出表9规格的棒材和板材如需进行弯曲时,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单位为毫米 厚度 弯曲半径 3.20~12.50 1Na >12.50~15.00 2Na a N表示棒材或板材的厚度. 显微组织 棒材和板材的显微组织不允许有过烧. 外观质量 棒材和板材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允许有裂纹、气泡、腐蚀斑点存在,圆角处不应有飞边、毛刺和裂口. 试验方法 化学成分 化学成分分析方法应符合GB/T 20975或GB/T 7999的规定,仲裁分析应采用GB/T 20975规定的方法. 分析数值的判定采用修约比较法,数值修约规则按GB/T 8170的有关规定进行,修约数位应与GB/T 3190规定的极限数位一致. 尺寸偏差 尺寸的修约及尺寸的测量应符合YS/T 439的规定. 室温拉伸力学性能 室温拉伸力学性能的试样及试验方法应符合GB/T 16865的规定. 电导率 电导率的试验方法按GB/T 12966的规定进行. 电阻率 电阻率的试验方法按照GB/T 3048.2的规定进行. 弯曲性能 弯曲性能试验方法应按GB/T 232的规定进行. 显微组织 显微组织检验方法按GB/T 3246.1的规定进行. 外观质量 在自然散射光下,目视检查外观质量.必要时,可借助10倍以下的放大镜或尺寸测量工具界定缺陷大小,或通过修磨测定缺陷深度. 检验规则 检验和验收 产品应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表面质量及尺寸偏差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属于其他性能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如需仲裁,可委托供需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并在需方共同取样. 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状态和规格的产品组成.每批重量由供方确定. 计重 产品应检斤计重. 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出厂前均应进行化学成分、尺寸偏差、室温纵向拉伸力学性能、电导率、弯曲性能、显微组织和外观质量的检验. 当用户要求检测电阻率时,还应进行电阻率检测. 取样 产品取样应符合表10的规定. 检验项目 取样规定 要求章条号 试验方法 章条号 化学成分 按GB/T 17432的规定进行. 3.2 4.1 尺寸偏差 每批取样数量不低于表11规定或逐根检验. 3.3 4.2 室温纵向拉伸力学性能a 挤压前端切取,取样数量按表11规定. 3.4 4.3 电导率a 按根数的10%抽取,但不少于3根.在抽取每根棒材和板材的挤压前端切取1个试样. 3.5 4.4 电阻率a 挤压前端切取,每批取2个试样. 3.5 4.5 弯曲性能 每批取样数量按表11规定.在抽取的每根挤压棒材或挤压板上切取一个试样. 3.6 4.6 显微组织a 切取2个样坯.在每个样坯上切取1个试样. 3.7 4.7 外观质量 逐根检验. 3.8 4.8 a 生产厂按热处理炉次取样,仲裁时按批取样. 每批或每炉数量(根) 取样数量(根) ≤50
2 ≥50~90
3 ≥90~150
5 ≥150~280
8 ≥280~500
13 ≥500~1200
20 检验结果的判定 任一试样的化学成分不合格时,产品能区分熔次的判该试样代表的熔次不合格,其他熔次依次检验,合格者交货.不能区分熔次的判该批不合格. 任一试样的尺寸偏差不合格时,逐根检验的判该根不合格.非逐根检验的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但允许逐根检验,合格者交货. 任一试样的室温拉伸力学性能不合格时,应从该批(或热处理炉)产品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重复试验.重复试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批(或热处理炉)产品合格.若重复试验结果中仍有试样性能不合格时,则判该批(或热处理炉)产品不合格.经供需双方商定允许供方逐根检验,合格者交货. 任一试样的电导率不合格时,允许从该批(或热处理炉)产品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重复复验,复验试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批(或热处理炉)产品合格.若重复试验结果中仍有试样不合格时,可取样做电阻率试验,电阻率试验合格,则判该批(或热处理炉)产品合格.若电阻率试验有任一试样的结果不合格时,则判该批(或热处理炉)产品不合格. 任一试样的电阻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或热处理炉)产品不合格. 任一试样的弯曲性能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任一试样的显微组织不合格时,产品能区分热处理炉次的判该试样代表的炉次不合格,其他炉次依次检验,合格者交货.不能区分炉次的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任一产品的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判该根产品不合格.但允许切除不合格部分重新检验,合格者交货.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 标志 产品标志 在检验合格的产品上应附有如下内容的印记(或标签): 牌号和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