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3-03-11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工程概况
第四章 合同条款 招标公告 为满足公司项目建设、运营需要,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现对A区东侧围墙外山坡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A区东侧围墙外山坡绿化工程
二、招标人: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招标编号:XMB2019003
四、招标内容:用绿色材料覆盖厂区东侧围墙外的裸露山坡等.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绿化工程施工经验,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在最近三年内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六、报名地点: 报名地址: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办 联系人:姜部长
电话:0535-6977107
15966465588
七、招标文件下载地址:http://www.xinguanglvhuan.com
第二章 投标须知 1.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主要内容11.1 工程项目名称: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A区东侧围墙外山坡绿化工程
2 2.1 至2.5 招投标时间表踏勘现场 时间:2019年4月12日14时00分 联系人:于金海
电话:15953501651 答疑 时间:2019年4月13日9时00分 方式:电子邮件
邮箱:[email protected] 投标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4月16日9时00分开标时间:2019年4月16日9时30分 方式:不公开开标 地点: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审计部
3 3.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30天44.1 投标货币:人民币
5 5.1 投标保证金额:无66.1 投标文件份数: 1份77.1 至7.5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审计部 快递地址:烟台市开发区开封路8号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收 联系人:李佳欣 电话0535-6977130 邮编:264006 2.概述 2.1工程简况 2.1.1工程项目名称:鑫广绿环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A区东侧围墙外山坡绿化工程 2.1.2工程项目地址: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开封路8号. 2.1.3工程项目招标范围:A区东侧围墙外山坡绿化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报价. 2.1.4本标工程项目工期:投标单位自报. 2.2质量目标 2.2.1本标工程质量应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及相关专业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2.2.2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2.3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明确达到优质成品的目标、指标和措施. 3.招标文件 3.1招标文件的组成 3.1.1招标文件主要由下列文件材料组成 3.1.1.1投标须知 3.1.1.2工程概况 3.1.1.3投标报价 3.1.1.4合同条款 3.1.1.5其它 3.2阅读招标文件材料 3.2.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材料,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如果投标文件未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被认为是没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废标,予以拒绝. 3.2.2凡获得招标文件材料者,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材料负保密责任. 3.3招标文件的解释与澄清 3.3.1投标人应在答疑截止时间前 (传递方式包括书面形式、电子邮件、传真等,下同)向招标人提交需要澄清或解答的问题. 3.3.2招标人收到投标人书面问题后将在投标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 3.3.3招标人对所有问题及其答复,将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所有获得招标文件材料的投标人,而无需解释问题是由何人提出的.对未作答复的问题应视为无效,亦不作解释. 3.4招标文件的修改 3.4.1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权对招标文件材料进行修改,而对修改原因无须作出解释. 3.4.2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材料的投标人,并具有与原招标文件材料同等的约束力.投标人收到修改通知后,应在当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以确认收到修改通知. 3.4.3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其在准备投标文件材料时充分考虑修改通知中的修改内容,招标人可按规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书的截止日.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其标书的准备与递交等所涉及的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投标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现场踏勘 5.1投标人根据需要组织现场踏勘,熟悉施工现场及周围地形、地貌、水文、地质、交通道路、当地材料、市场人材机价格等情况,仔细检查现有的建筑物以及可作为办公、储存和施工用途的空间,以获取那些需自己负责的、参加本次投标所需的所有资料.因投标人未进行现场踏勘或现场踏勘不充分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付款或延长竣工日期等索赔的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2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理解、推论及结论不承担任何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及其代表方可进入现场实施踏勘.招标人对投标人及其代表在现场踏勘中的一切活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及其代表进入现场后可能会对其自身或对其他方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由投标人及其代表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 6.1投标文件的组成 6.投标文件 6.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分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 6.1.1商务标书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