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3-03-14 |
一、产业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项目
(一)支持标准 对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中心城区区(市)县产业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上一年度实际投入的3%给予补助;
郊区区(市)县产业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上一年度实际投入的5%给予补助,单个产业功能区年度内补助最高50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成都市统一规划布局的产业功能区(工业片区)内的道路、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排水、园区循环改造、新建(改造)园区环保设施项目.
(三)申报材料 1.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的申请报告(附:《2018年成都市产业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申报区(市)县汇总表》);
2.《2018年成都市产业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企业申请表》;
3.开发、建筑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审批立项批复复印件(验原件);
5.工程概算报告、施工合同、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工程进度计量表、上一年度实际支付工程款发票、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6.项目布局图;
7.诚信申报承诺书.
二、产业功能区投资新建(改造)三层及以上厂房
(一)支持标准 对投资新建三层及以上的厂房按100元/平方米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
对将原有厂房改造升级为三层及以上厂房的,对改造厂房(不含原有部分)按100元/平方米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补助;
且补助金额不超过新建(改造)投入的50%.
(二)申报条件 我市统一规划布局的产业功能区(工业片区)内新建或改造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且已在2018年度内建成的三层及以上厂房建设项目.
(三)申报材料 1.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联合行文的申请报告(附:《2018年成都市产业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投资新建(改造)三层以上厂房补助资金申报区(市)县汇总表》);
2.《2018年成都市产业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投资新建(改造)三层及以上厂房补助资金项目企业申请表》;
3.新建(改造)三层及以上厂房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审批立项批复复印件(验原件);
5.工程概算报告、施工合同、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工程进度计量表、当年工程款支付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6.项目布局图;
7.诚信申报承诺书.
三、支持产业功能区升级
(一)支持标准 1.对上一年度新增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分别按照国家级1000万元、省级2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2.对上一年度新创建的国家级、省级新型工业化及其他专业化基地,按照国家级200万元、省级5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