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3-03-14 |
本项目采用湿法打磨,且在密闭打磨间内进行;
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焊接废气,并加强车间内的通风换气;
拉丝粉尘经集气装置(集气效率按80%计,总风量不低于1000m3/h)收集,经收集的粉尘送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效率按99%计)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且排气筒高度应高出周边200m建筑物高度3m以上;
加强车间内的通风换气;
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
本项目污染物经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4)负面清单:本项目主要进行钛及钛合金加工,不在区域负面清单之内.
3、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正)》,2016年9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第二次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 (2)部门规章及规划文件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部第44号令)及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 (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2018年4月28日;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2月16号;
3)《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11月29日;
4)《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染防治条例》,2016年4月1日. (3)技术导则及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4)其他标准及政策 1)《行业用水定额》(陕西省地方标准DB61/T 943-2014);
2)《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3)《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4)《宝鸡市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4、建设内容与规模 根据现场踏勘及咨询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本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本项目占地面积约为6666.67m2.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详见表2. 表2 本项目组成表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备注 主体 工程 生产车间 1间,1F,长宽高约为50*20*7m,占地面积约为1000m2,主要进行退火、轧尖、扒皮、热拉、冷拉、磨、焊接等工序 已建 辅助工程 办公室 1F,主要进行日常办公 已建 卫生间 1F,旱厕 已建 门卫 1F 已建 储运工程 库房 1F,2间,主要用于贮存产品和原辅料 已建 废料房 1F,1间,主要用于贮存废料 已建 成品区 主要用于临时堆放成品 已建 待料区 主要用于临时准村钛材 已建 模具房 主要用于贮存模具 已建 公用 工程 给水 生活用水由当地供水管网提供,总用水量0.3692m3/d(110.76m3/a) / 排水 本项目石墨乳稀释水蒸发损耗不外排;
皂化液稀释水被工件、金属屑带走一部分,蒸发损耗一部分,剩余的经过滤后循环利用;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由周边农户清运肥田,不外排 / 供电 生产、生活用电均由当地电网提供,用电量约55.2*104kW・h/a / 环保工程 废水 化粪池1座(已建) / 废气 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焊接废气,并加强车间内的通风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