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3-03-16 |
16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地点: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907会议室 时间:2013年6月14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13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后90天(日历日)
18 开标时间 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3年6月14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907会议室 招标公告 谈判文件售价 每套$300.00元,售出不退 附录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17.5 备选方案 本次招标不接受报价文件替代方案. 合同条款 质保期 两年 注:招标公告的内容与谈判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谈判文件为准.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A投标人 1.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1.2允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 1.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 2.投标委托 2.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法人代表授权书》. 2.2法人代表亲自来的需要法人代表证明书. 3.投标费用 3.1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谈判文件 4.谈判文件 4.1谈判文件由谈判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4.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谈判文件的澄清 5.1投标人对谈判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时,可用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但通知不得迟于开标日期前5天.采购人收到后将视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技术交流,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谈判文件的投标人. 6.谈判文件的修改 6.1在投标截止3日之前,采购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由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谈判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6.2对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谈判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 6.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谈判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报价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 C 报价文件 7.报价文件的计量单位 71报价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报价文件的组成 8.1报价文件(统一格式),包括: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还应另外单独用小信封密封一个随报价文件递交) (3)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 (4)规格性能偏离表 (5)投标保证金票据复印件 (6)投标书附件(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 8.2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以及不具备生产制造本货物能力的投标人提交制造厂商出具的有效代理授权书;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证件(复印件)及谈判文件要求的文件. 9.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9.1投标书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 9.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统一规范,按格式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投标书附件的编制 10.1投标书附件由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在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报价文件装订不准用易开起的方便夹、不准带有塑料皮、封面不准用超过1毫米厚的硬纸壳材料等,应胶装. 10.2投标书附件可以包含以下内容(如果有的话): (1)产品组成系统说明、产品产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及提供产品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