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3-03-16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长春莱斯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长春莱斯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李枫 联系人 王再桩 通讯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四通路以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专用车产业园9-1号厂房 联系电话

15164375772 传真 邮政编码

130000 建设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四通路以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专用车产业园9-1号厂房 建设性质 新建 √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占地面积 (m2)

3509 绿化面积 (m2) 总投资 (万元)

1000 环保投资(万元) 27.

5 环保投资比例(%) 2.75 评价经费 (万元) 投产日期 2019年5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长春莱斯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是汽车零部件生产配套企业,由于近些年来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汽车逐渐成为人们生活现代化和快捷化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是带动经济发展的主导型产品,汽车工业的发展,也为零部件生产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机遇.长春莱斯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利用长春市汽车产业高速增长的契机,从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出发启动生产加工制作汽车注塑零件,拟建设《长春莱斯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年产汽车注塑零件50000件/a、工装20件/a以及注塑模具5套/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受长春莱斯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委托,吉林省卓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在接到委托后,立即开展工作,经过现场查勘、资料调研和工程分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完成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了本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在工作中得到了长春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和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2、主要编制依据 2.1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7;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

(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2015]17号,《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4.2;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2013]37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9.10;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2016]31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5.28. 2.2部委规章及相关规范文件 (1)原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17.9.1);

(2)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修改单)》(2018.4.28);

(3)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1.1);

(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1.6.1);

(5)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2013.5.1);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