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3-0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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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33 建设地点 吉林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路1981号大陆汽车电子(长春)有限公司现有高压油泵车间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扩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C3541泵及真空设备制造 占地面积(m2)
588 绿化面积(m2) / 总投资 (万元)
178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2.
8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07%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投产日期 2019年6月 项目概况: 项目提出的背景 汽车整车制造企业专注于整车开发、动力总成开发及装配技术的提升,并面向全球进行零部件采购,零部件行业则接替了由整车企业转移而来的制造和研发任务,在专业化分工的基础上,参与整车企业同步研发,并实现大规模生产,模块化供货,一家零部件企业面对较多的整车制造企业,以满足整车企业零部件的全球采购需求.零部件工业的区域化特点被国际化所替代,涌现了一批独立面向全球市场的系统集成供应商. 大陆汽车电子(长春)有限公司作为全球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之一,随着未来汽车行业安全环保、信息和经济适用的发展趋势.大陆汽车电子(长春)有限公司拟现有高压油泵车间预留位置新建一条年产120万件高压油泵生产线. 本项目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 有电镀或喷漆工 艺且年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零部件生产 ,故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的有关规定,受大陆汽车电子(长春)有限公司的委托,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单位环评技术人员在现场踏勘和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长春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要求,编制完成了《大陆汽车电子(长春)有限公司高压油泵技术升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得到了长春市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大力支持及建设单位的密切配合,在此深表感谢! 主要编制依据 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6年7月1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10月26日);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
(10)《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3年);
(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原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
(1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