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3-03-30 |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北镇市沟帮子镇德乐骨工艺品厂骨雕工艺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 北镇市沟帮子镇德乐骨工艺品厂 法人代表 季德站 联系人 赵猛 通讯地址 北镇市沟帮子街道铁南社区906-5-1120号 联系电话
13897825789 传真邮政编码 建设地点 北镇市沟帮子街道铁南社区906-5-1120号 立项审批部门 北镇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锦北发改备[2016]106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4229其他日用杂品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50m2 绿化面积 (平方米) 50m2 总投资 (万元)
5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12.7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25.4%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7年3月31日 工程内容及规模: 1. 项目背景 北镇市沟帮子镇德乐骨工艺品厂建设地点位于北镇市沟帮子街道铁南社区906-5-1120号,租赁闲置厂房150m2(包括车间建筑面积50m2,厂房建筑面积100m2),本项目占地面积150m2,建筑面积150m2.采用外购的动物骨骼进行切割、脱油、脱脂脱胶、冷却、切割、加温、挤压等工序加工成小骨块、肉骨饼进行出售,小骨块主要用于制作骨牌等工艺品,肉骨饼主要出售给饲料厂作为添加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253号令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北镇市沟帮子镇德乐骨工艺品厂委托中辉国环(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此项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见附件).接受委托后,我单位根据相关的工程技术资料,对拟建厂址周围环境进行了调查,按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改版)和《辽宁省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8年本)》,该建设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根据 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 国发[2005]40号中第十三条《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故,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 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北镇市沟帮子街道铁南社区906-5-1120号,本项目租用原锦州市沥青厂闲置厂房,本项目所在地厂房已闲置15年.项目符合北镇市沟帮子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本项目规划说明见附件,本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租赁协议具体见附件.本项目东侧为闲置厂房,闲置厂房东侧为北镇市蓝星石化,距项目最近距离为15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