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3-03-31 |
本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有特殊规定的外一律使用公制.本项目以人民币报价. 9.4. 本项目实行固定总价合同. 9.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5天内交付. 9.6. 本项目设磋商保证金. 9.6.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包一1000元整,包二2500元整.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4月16 日9:30之前到达宜昌源路建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账户:枝江农商行营业部,账号:82010000002851413),否则无效.供应商须在磋商时提供磋商保证金到宜昌源路建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账户的进账凭证,否则为响应无效.
2、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必须按规定交纳,开标当日派财务室专职人员同银行核对每个供应商磋商保证金的进账和到账情况.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的和在磋商当日经财务室专职人员同银行核对磋商保证金没有到账的,其磋商无效.
3、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4、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
(2)经磋商小组评定为成交供应商但自动放弃的;
(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4)有串通投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9.7付款方式:包一导热油及乳化剂采购合格验收后付合同总额的90%,质保期满后(一年)付余下的10%.包二柴油采购合格验收后付合同总额的90%,质保期满后(1个月)付余下的10%.
10、响应文件的宣读 10.1.截止到磋商时间,经确认无误后,在磋商会上,由工作人员当众宣读各供应商名称. 11. 磋商有效期 11.1.本次竞争性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后90天内有效,如成交则有效期将顺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应在此期间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达要求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磋商要求而予以拒绝. 12. 响应文件的递交 12.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1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个包中,并在包封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和有 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的字样,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印章.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3. 迟交的响应文件 13.1.采购人将拒绝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14. 磋商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4.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其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14.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三、磋商程序 15.磋商 15.1.采购人按磋商公告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届时将邀请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以及监督部门、采购人代表参加磋商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时间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代表参加开标会的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人参加开标会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 15.2.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参加磋商供应商名称以及采购人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