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9-07-31 |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的规定,现发布2016年度甘肃省环境状况公报.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 厅长 王建中 综述2016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重要讲话、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着力完善和推动各项工作举措落实. 2016年全省地表水达到水质考核目标断面67个.全省14个市州可吸入颗粒物均值为90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5.3%;
细颗粒物均值为39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7.1%;
二氧化硫均值为26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16.1%;
二氧化氮均值为30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3.2%;
一氧化碳均值为1.9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17.4%;
臭氧均值为133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上升3.1%;
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水环境 地表水环境 总体状况 根据《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甘政发〔2016〕103号),2016年全省共设置68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其中水质为优的48个;
水质为良好的17个;
水质为轻度污染的2个;
水质为重度污染的1个.达到水质考核目标断面67个. 河流水质状况(2016年) 河流考核断面 考核目标 水质状况 水质评价 主要污染指标 黄河刘家峡水库 扶河桥 新城桥 包兰桥 什川桥 青城桥 靖远桥 五佛寺 玛曲 Ⅱ Ⅱ Ⅱ Ⅲ Ⅲ Ⅲ Ⅲ Ⅲ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Ⅱ 优优优优优优优优优--- - - - - - - 大夏河 地沟桥 折桥 Ⅲ Ⅲ Ⅱ Ⅱ 优优-- 洮河玉井 洮园桥 九旬峡水库 Ⅱ Ⅲ Ⅲ Ⅱ Ⅱ Ⅱ 优优优--- 大通河 享堂 Ⅲ Ⅱ 优- 湟水河 湟水桥 Ⅲ Ⅲ 良好 - 葫芦河 一号桥 Ⅲ 劣Ⅴ 重度污染 氨氮、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总磷、高锰酸盐指数 牛头河 倪徐家 Ⅲ Ⅱ 优- 渭河西二十里铺 伯阳桥 北道桥 桦林 葡萄园 Ⅲ Ⅲ Ⅲ Ⅲ Ⅲ Ⅱ Ⅲ Ⅲ Ⅱ Ⅲ 优 良好 良好 优 良好 - - - - - I河圣母桥 Ⅲ Ⅲ 良好 - 达溪河 告王河村 Ⅲ Ⅲ 良好 - 泾河八里桥 平镇桥 拦洪坝 长庆桥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良好 良好 良好 良好 - - - - 四郎河 罗川 Ⅲ Ⅲ 良好 - 马莲河 宁县桥头 Ⅳ Ⅳ 轻度污染 - 浦河姚新庄 巴家咀水库 马头坡 Ⅲ Ⅲ Ⅲ Ⅱ Ⅱ Ⅲ 优优良好 - - - 西营河 西营水库 Ⅲ Ⅲ 良好 - 金塔河 南营水库 Ⅱ Ⅱ 优- 石羊河 扎子沟 红崖山水库 Ⅲ Ⅲ Ⅲ Ⅲ 良好 良好 - - 黄羊河 黄羊水库 Ⅲ Ⅱ 优- 东大河 皇城水库 Ⅱ Ⅱ 优- 金川河 北海子 金川峡水库 迎山坡 Ⅱ Ⅱ Ⅲ Ⅱ Ⅱ Ⅱ 优优优--- 黑河莺落峡 高崖水文站 廖泉桥 六坝桥 哨马营 Ⅲ Ⅲ Ⅲ Ⅲ Ⅲ Ⅱ Ⅱ Ⅱ Ⅱ Ⅱ 优优优优优----- 北大河 冰沟 黑山湖水库 火车站 北大河桥 城郊农场 鸳鸯池水库 解放村水库 Ⅲ Ⅱ Ⅲ Ⅲ Ⅲ Ⅲ Ⅲ Ⅱ Ⅰ Ⅱ Ⅱ Ⅲ Ⅲ Ⅱ 优优优优良好 良好 优------- 石油河 西河坝桥 Ⅳ Ⅳ 轻度污染 - 疏勒河 双塔水库 Ⅲ Ⅰ 优- 党河党河水库 月牙泉水库 Ⅱ Ⅱ Ⅱ Ⅰ 优优-- 白龙江 两河口桥 两水桥 固水子村 罐子沟 Ⅲ Ⅲ Ⅲ Ⅲ Ⅱ Ⅰ Ⅰ Ⅰ 优优优优---- 洛河大河店 Ⅲ Ⅰ 优- 嘉陵江 虞关 Ⅱ Ⅰ 优- 青泥河 庄门下 Ⅲ Ⅰ 优- 燕子河 托河 Ⅱ Ⅰ 优- 西汉水河 毛坝 Ⅲ Ⅰ 优- 流域水质 黄河流域:黄河干流、大夏河(黄河支流)、洮河、渭河、泾河、蒲河、达溪河、大通河、湟水河、牛头河、I河、四郎河水质优良;
马莲河水质轻度污染;
葫芦河水质重度污染. 内陆河流域:石羊河、金川河、黑河、北大河、东大河、黄羊河、西营河、金塔河、疏勒河、党河水质优良;
石油河水质轻度污染. 长江流域:白龙江、嘉陵江、洛河、青泥河、西汉水河、燕子河水质优. 入境水质 全省共设地表水省界入境监测断面5个,郭罗入境断面水质为Ⅳ类,民和桥、柴家台村入境断面水质为劣Ⅴ类,均超过考核目标;
崆峒水库水质为Ⅱ类,优于考核目标;
大河家桥入境断面水质达到考核目标. 省界入境断面水质情况统计(2016年) 序号 河流 断面 交接 省界 考核 目标 水质 状况 水质评价 主要污染物
1 黄河 大河家桥 青-甘ⅡⅡ优-
2 湟水河 民和桥 青-甘Ⅲ劣Ⅴ 重度污染 氨氮、总磷
3 葫芦河 郭罗 甘-宁ⅢⅣ轻度污染 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
4 泾河 崆峒水库 甘-宁ⅢⅡ优-
5 马莲河 柴家台村* 甘-宁Ⅳ劣Ⅴ 重度污染 六价铬、化学需氧量、氟化物 注:*为国控断面. 出境水质 全省共设地表水省界出境监测断面14个,罐子沟、大河店、虞关、庄门下、托河、毛坝出境断面水质为Ⅰ类,五佛寺、哨马营出境断面水质为Ⅱ类,均优于考核目标,其余出境断面水质均达到考核目标. 省界出境断面水质情况统计(2016年) 序号 河流 断面名称 交接省界 考核 目标 水质状况 水质状况 主要污染物
1 黄河 五佛寺* 甘-宁ⅢⅡ优-
2 黄河 玛曲* 甘-青ⅡⅡ优-
3 渭河 葡萄园* 甘-陕ⅢⅢ良好 -
4 达溪河 告王河村 甘-陕ⅢⅢ良好 -
5 泾河 长庆桥* 甘-陕ⅢⅢ良好 -
6 四郎河 罗川 甘-陕ⅢⅢ良好 -
7 马莲河 宁县桥头* 甘-陕ⅣⅣ轻度污染 -
8 黑河 哨马营 甘-蒙ⅢⅡ优-
9 白龙江 罐子沟 甘-川ⅢⅠ优-
10 洛河 大河店 甘-陕ⅢⅠ优-
11 嘉陵江 虞关 甘-陕ⅡⅠ优-优12 青泥河 庄门下 甘-陕ⅢⅠ优-优13 燕子河 托河 甘-陕ⅡⅠ优-
14 西汉水河 毛坝 甘-陕ⅢⅠ优-- 注:*为国控断面. 饮用水源地 地级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 地级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标. 县级城镇饮用水源地水质 天水市甘谷县城区水源总硬度、硫酸盐超标;
天水市秦安县叶家堡水源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超标.平凉市静宁县五台山水源总硬度超标;
庆阳市宁县城区水源城乡供水站水厂一号井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超标;
甘南州临潭县斜葬沟大扎水源、卓洛水源总硬度均超标. 措施与行动: 深入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稳步推动省政府《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制定印发《甘肃省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工作方案》,与各市州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016-2020年)》,层层分解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责任.一是建立机制,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制定出台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清单销号和定期预警通报制度,每月对水环境质量结果进行调度会商,每季度对全省水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对水环境质量恶化、重点工作进展缓慢和未按要求报送信息的部门、市州予以 红色 、 黄色 预警,全力推进工作开展.二是多措并举,大力推动工业、城镇生活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狠抓工业企业废水治理,全面取缔关停 十小 企业,不断深化有色金属、化工、农副食品加工、制药等重点涉水行业企业专项整治,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审核,督促工业集聚区按规定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2016年底全省(含县城)共建成污水处理厂89座,设计处理能力186.03万吨/日.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9.62%,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76.88%,地级城市干污泥无害化处置率为77 %.有序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完成176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不断加强畜禽养殖源污染治理,有效遏制了畜禽养殖废弃物对水环境的污染.积极推动绿色农业发展,全省基本实现了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三是加大投入,持续改善重点流域环境质量.完成我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 十二五 规划考核工作,做好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 十三五 规划》编制工作,对接确定了我省断面优先控制单元.2016年,积极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06亿元,用于渭河、泾河、葫芦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及兰州、庆阳等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建设.四是突出重点,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14〕82号)文件要求,督促各地严格规范129个县级以上城市、938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有序开展以污染源清理、隔离围网防护、警示标志建设为主要内容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组织开展了县级以上、典型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每月(季度)例行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定期在省环保厅网站公布水源地水质监测数据.指导建立了省、市、县三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档案,做到了 一源一档 ,督促各地加快推动第二(备用)水源地建设.五是积极协调,巩固跨省界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巩固我省与宁夏、青海、陕西建立的跨界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召开第二届甘宁两省区跨界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联席会议,推动两省(区)联合监测、统一执法、联动应急工作.进一步加强省内跨市界流域联防共治,指导定西、天水、甘南等市州签订了《水污染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实现跨界河流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不断改善跨市界河流流域水质.启动了渭河流域定西-天水段生态补偿试点前期工作. 环境空气 城市空气质量 2016年,全省14个地级城市均开展了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的自动监测.监测结果参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进行评价. 总体状况 2016年,全省14个市州可吸入颗粒物均值为90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5.3%;
细颗粒物均值为39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7.1%;
二氧化硫均值为26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16.1%;
二氧化氮均值为30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3.2%;
一氧化碳均值为1.9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17.4%;
臭氧均值为133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上升3.1%.14个市州平均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9,比2015年下降6.5%.全省优良天气率为83.6%,同比上升5%.兰州市优良天数同比减少9天,其他城市均有不同程度增加,其中张掖、庆阳、临夏、白银、平凉分别增加33天、28天、23天、21天和20天. 主要污染指标 可吸入颗粒物(PM10):全省14个市州中,陇南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它城市均超标.较2015年相比,全省14个市州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下降5.3%. 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水平比较 二氧化硫:全省14个市州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均值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二氧化硫平均浓度水平比较 二氧化氮:全省14个市州中二氧化氮均值除兰州市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外,其余城市均达标. 二氧化氮平均浓度水平比较 细颗粒物(PM2.5):全省14个市州中细颗粒物年平均值除嘉峪关市、金昌市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外,其余城市均超标. 细颗粒物平均浓度水平比较 一氧化碳和臭氧:全省14个市州一氧化碳和臭氧年均值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两控区 城市二氧化硫污染情况 列入国家 二氧化硫控制区 的兰州、金昌、白银、张掖二氧化硫年均值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年均值分别为19微克/立方米、37微克/立方米、42微克/立方米、25微克/立方米. 重点城市空气质量 兰州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132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上升10%;
细颗粒物年均值为54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上升3.8%;
二氧化硫年均值为19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17.4%;
二氧化氮年均值为57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上升7.5%;
一氧化碳年均值为2.9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6.5%;
臭氧年均值为144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上升9.1%. 嘉峪关: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98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1%;
细颗粒物年均值为33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上升10%;
二氧化硫年均值为21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16%;
二氧化氮年均值为26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3.7%;
一氧化碳年均值为1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33.3%;
臭氧年均值为138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2.1%. 金昌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104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1.9%;
细颗粒物年均值为32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13.5%;
二氧化硫年均值为37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17.8%;
二氧化氮年均值为17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10.5%;
一氧化碳年均值为1.9微克/立方米,与2015年持平;
臭氧年均值为128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5.9%. 白银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95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12%;
细颗粒物年均值为39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7.1%;
二氧化硫年均值为42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17.6%;
二氧化氮年均值为27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上升3.8%;
一氧化碳年均值为1.4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44%;
臭氧年均值为112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8.2%. 天水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80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上升1.3%;
细颗粒物年均值为42微克/立方米;
较2015年上升2.4%;
二氧化硫年均值为27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15.6%;
二氧化氮年均值为36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7.7%;
一氧化碳年均值为2微克/立方米,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