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3-04-01 |
公示期间,对拟作废项目存在异议的,可采取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署名向支队反映.
电话:0598-8264905;
传真:8239009. 附件:2019年5月份拟作废项目列表 三明市消防支队 2019年5月27日 附件 2019年5月份拟作废项目列表 项目 平台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申请作废原因 业务网
1 三明市丰润化工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不属于消防部门管辖.
2 福建省鑫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违法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属于住建部门查处范围,已函告三元区住建局. 互联网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