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2013-04-03

没有定额可套用的项目,参照标准综合单价的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提供详细的单价分析,经发包人审核后执行. 标准综合单价:按《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及有关规定计算的综合单价乘以中标浮动率得出的综合单价,其中:中标浮动率 =( 中标价-暂列金)÷(招标控制价-暂列金)*100%,其中预算包干费为1%.新增单价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按施工当季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如《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协商按市场实际价格确定. 条款号:13.9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施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招标工程的主要材料(如钢材、水泥、铜材、沥青等)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并明确主要材料的名称、材料价格变动时限、幅度以及相应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现文:调整人工费、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材料设备、施工机械费的方法: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承发包双方合理分担价格风险的原则,约定如下: 除人工费、机械台班及《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中的材料费、设备费外,其他材料设备的价差均不予调整.调整、计量支付和结算原则如下: 1)人工费的调整和结算方式: 承包人已在投标报价总表中明确 本标段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人工总工日 工日 . 若计量当季人工日工资单价(人工日工资单价以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相应季度结算文件中相应定额人工日工资单价为准,下同)与按招标当季度人工日工资单价相比较涨跌幅度超过5%的,则调整超过5%以外的部分(如:超过6%,只调1%),调整和结算公式如下: a)涨幅超过5%时: 计量当季人工日工资单价价差=(计量当季人工日工资单价-按招标当季度人工日工资单价*1.05). 计量当季人工费调增价款=计量当季人工日工资单价价差*(1+规费)*(1+税金)*(承包人投标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人工总工日÷中标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汇总合计)*当季各月发包人已确认分部分项工程进度款之和. b)跌幅超过5%时: 计量当季人工日工资单价价差=(按招标当季度人工日工资单价*0.95-计量当季人工日工资单价). 计量当季人工费调减价款=计量当季人工日工资单价价差*(1+规费)*(1+税金)*(承包人投标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人工总工日÷中标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汇总合计)*当季各月发包人已确认分部分项工程进度款之和. c)人工费结算增减额=施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至完工之日止)每季度人工费调整价款之和+人工日工资单价价差*(承包人投标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人工总工日÷中标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汇总合计)*(结算终审部门审定结算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费-累计发包人已确认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进度款),其中人工日工资单价价差在施工期每季度人工日工资单价价差中按有利于发包人的原则取定.规费、税金另行计列. d)措施项目中不以单价计价的总价项目、其他项目不参与人工费的调整. e)人工费调整计算不在进度款拨付时进行,而只在结算时进行. 2)机械台班 机械台班价差按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施工当季度台班单价与招标当季度台班单价之差计算,以招标当季度台班单价为基数,价差在10%以内的部分不予调整,超出10%的部分才予调整,规费和税金另计.机械台班费用在申请进度款时不予调整,在结算时进行调整. 3)《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中的材料费、设备费的调整和结算方式 若施工当季基准单价(基准单价为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相应季度结算文件所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以下简称 《综合价格》 )中的价格,下同)与招标当季度对应基准单价对比涨跌幅度超过5%的,则调整超过5%以外的部分(如:超过6%,只调1%),调整和结算公式如下: a)涨幅超过5%时: 施工当季材料单价价差=(施工当季相应材料基准单价-招标当季对应材料基准单价*1.05). 施工当季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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