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3-04-07 |
本册是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货物采购招标文件第二册专用部分,与第一册通用部分同时构成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2.本册中
第五章、
第六章和
第七章是根据本项目特点,对第一册通用部分进行的补充和修改;
第八章、
第九章是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 3.投标供应商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第一册通用部分与第二册专用部分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第二册专用部分为准. 目录
第五章 招标公告…4
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
第七章 专用合同条款…7
第八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8
第九章 技术规格…9
第十章 评标标准和废标原则…10
第五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东光学校 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春市东光学校广播电视摄像设备采购项目
二、货物名称、数量及供货期:高清音视频录编播网络系统 1项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三、预算金额、资金来源及资金支付方式:1,155,000.00元人民币 自筹资金 供货完毕付50%,验收合格后7日内付清35%尾款,另15%作为质保金一年内付清.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应规定,另
1、招标文件
第九章第
1、
5、
9、12项要求提供原厂授权函原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2、招标文件
第九章
15、
16、
17、18项要求提供原厂授权函原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第21项提供软件生产厂商授权书原件.
五、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请于开标日前,登陆长春市政府采购网站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六、标前答疑会: 时间:2014年9月22日10:00时 地点: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七、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请投标人于
2014 年10月9日9:00 时至 9:30 时将投标文件送至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柜台,同时提交加盖投标供应商财务章的退还保证金收据.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八、投标保证金: 5000.00 元人民币;
交纳方式见《通用部分》.
九、开标: 时间:2014年10月9日9:30时 地点: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四年八月 招标人: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中国 吉林省 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B区 邮政编码:130011 投标保证金咨询人:周涛 (0431)88779620 技术需求咨询人:郭春城 (0431)88779602 投标程序咨询人:马驰(0431)88779609 网站注册咨询人:祝海磊 (0431)88779630 传真:(0431)88779609
网址:http://www.ccgp.com.cn
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编号 条款号 项目内容11.1 项目名称 长春市东光学校广播电视摄像设备采购项目
2 1.1 采购计划编号 2014-08-5988-01
3 1.1 招标人 投标保证金咨询人:周涛 (0431)88779620 技术需求咨询人:郭春城 (0431)88779602 投标程序咨询人:马驰 (0431)88779609 网站注册咨询人:祝海磊 (0431)88779630
4 1.2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东光学校 项目负责人: 孙超 联系
电话:
13504335557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副16号52.3 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应规定,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