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2013-04-13
B 黔西南 自治州财政局文件 州财议复字〔2017〕19号 签发人:王林 黔西南州财政局关于州人大八届一次会议 第6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王芳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给予解决册亨县八渡镇乃言街道路面及排污沟渠维修经费的建议》已收悉,感谢对我州小城镇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现就建议提出的"拟对乃言街道两旁排污沟渠进行维修和路面修复,但由于八渡镇财力困难,无力解决所需维修经费,请求相关部门帮助立项解决"的问题答复如下: 2017年,我州正在加快脱贫攻坚力度,各级政府都在加快推进小城镇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对人居环境等进行改造建设,对生态环境加强保护,加大了生态文明建设,并加强了财政资金的投入,"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寨和"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也在稳步推进中.今年,州本级根据财力实际情况已安排有相关经费预算,将继续改造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根据《预算法》管理规定,财政部门将根据各主管部门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及时下达有关资金,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针对你的请求,建议请镇人民政府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程序组织编制项目资料,于2017年10月底前报册亨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农村综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实际优先安排实施. 州级每年安排有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经费预算,该预算是用于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中提到的所需解决而又未纳入财政预算的1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以向州人大申请进行解决. 最后再次向你们表示感谢,欢迎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黔西南州财政局 2017年8月28 (附注:公开发布) (联系人:王顺友;

联系

电话:0859―3222513) 抄送:州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黔西南州财政局办公室 2017年8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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