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3-04-14 |
7 谈判时间:2018年8月30日13:30时(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8月30日13:30时( 北京时间).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8 供货完成时间和地点要求:
1、供货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
2、供货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
9 谈判有效期:判有效期为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90个日历日
10 签订合同期限: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30)天内.
11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2 其他要求:
1、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涉及的货物、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一切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直到验收合格为止,招标人不再支付除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除总报价外,供应商应报出货物的型号、规格、厂家、性能、单价、以及组成部件的配置.
2、 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如不能满足,视为无效投标.
13 关于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竞价系统的说明:
1、供应商报价人应为报价文件中确定的授权谈判代表.
2、供应商报价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报价室进行最终报价. 供应商须知
一、适用定义: 本文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一) 采购人 系指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 .
(二) 供应商 系指能够满足本次采购条件的供货商.
(三) 采购代理人 系指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 合同 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五) 货物 系指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应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和材料.
(六) 服务 系指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应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服务.
二、项目概述 本次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就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案件审研转写工作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本次采购的内容为:案件审研转写工作站设备 一套(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
(二)供货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
(三)供货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
(四)采购人名称: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
(五)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九十五(95%),其余货款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5%)转为质量保证金,货物正常使用后若无质量问题于一年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六)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外地供应商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供应商分公司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辽宁 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 信用大连 (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