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2013-04-18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2705580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6月27日起至2017年07月04日,每个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审核报名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2017年07月04日17:3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0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开标时间:2017年07月07日14时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其他要求: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招标文件;

为采购项目需求方案或者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规划论证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

本招标文件内容由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负责解释.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深圳市宝安区燕山学校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洋涌路2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27055805

2、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 联系人:陈波

电话:83883076 传真:0755-82904418 公司

网址:www.szgxzb.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 帐户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7441310182600057811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第二章 采购人须知 本项目招标请采购人严格执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 )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 )及市财委有关条款规定,摘要如下:

(一)、根据《实施细则》第三十条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采购文件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或者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对采购人逾期未确认且未向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视为确认.采购人提出异议的,由主管部门交招标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解释.主管部门自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解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需要调查取证的,所需时间不计入处理时间,但调查取证时间最长不超过十个工作日.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根据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修改采购文件. 的规定,请采购人按照规定执行.

(二)、《条例》 第二十七条 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文件确认之日起二十五日内,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非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文件确认之日起二十日内,向成交投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三)、《条例》 第二十八条 (1)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十日前公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五日前有权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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