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3-04-21 |
⑵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本项所称货物(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服务). ⑶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 3.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4.供应商报价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计算. 5.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5%.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