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3-04-21 |
一、采购项目编号:GDHS15JYHG10200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来县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74.5万元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0月12日9:00起至2015年10月16日17: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4日下午 15:00(北京时间)(注14: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揭阳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七、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1月4日下午 15:00(北京时间)
八、开标评标地点:揭阳市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惠来县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惠来县 采购人联系人:刘先生、钟先生 采购人联系
电话:0663-661142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揭阳市东山莲花大道以东、市国土资源局以北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林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电话:0663-8275777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3-8275779
十、购买标书、退保证金事宜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
电话:0663-8275777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2015年10月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投标人不是所投主要设备(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的制造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或代理销售许可证或授权书;
4、投标人在广东省范围内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1)主要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1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 台2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 台3原子荧光光度计
1 台4气相色谱仪(水质全自动分析专用色谱)
1 台5顶空进样器
1 台6离子色谱仪
1 台2)小型仪器及配套: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1 便携式浊度仪
1 台2便携式余氯、二氧化氯测定仪
1 台3便携式臭氧测定仪
1 台4电导率仪
1 台5酸度计
1 台6水样冷藏箱
1 个7照相机
1 台8万分之一电子天平
1 台9普通电子天平
1 台10 纯水机(10L/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