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3-04-23 |
4、请参展商及时付清参展费用,否则主办方将不予提供《收费通知单》或发票,上述原件是展商进馆的必须凭证,因缺失所产生的一切损失主办方概不负责.
5、特装展位凭组委会开具的《收费通知单》或发票到场馆现场办理进馆施工手续.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9 《搭建现场费用表》(梅江). 布展 标准展位布展 标准展位基本配置为:三面围板、楣板一块、射灯两只、洽谈桌一张、椅子两把、插座一个,如需额外的设备向展馆现场办理租赁手续,费用自理. 标准展位的隔板、展架请勿自行拼接、拆装,展位结构如需改动,请书面通知组委会. 禁止使用木材等私自搭建占道展台,同时展具、货物严禁堆放在走道、电梯、出口等地方.出现违规搭建、堆放的组委会将作清场处理. 展位内的布置由参展商自行安排,请各参展商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做到美观大方、富有企业特色. 特装展位布置 特装单位进馆施工前三周将施工平面图、效果图、电路图上交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并上报用电量. 进馆施工特装单位必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资质证明,并在进馆施工前提供资格审查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特装展位须在自己展位内进行搭建,不得占用过道和其他展位,N1\N2\N3\N5\N6特装限高6米,N4\N7特装限高4米. 布展注意事项 展馆地面承重3.5t,馆内净高10-18m,货口尺寸,搭建物品进入展馆须事先征得场馆许可. 搭建展台必须符合消防要求,搭建展位使用的材料应为非易燃物且燃烧扩散率不低于2级.用电接驳必须保证安全,不得遮挡任何消防设施(包括接电箱、警报器等),如有损坏,须予以相应赔偿. 在展台搭建时,包装、展台搭建材料或碎片不得阻塞展馆内通道.负责光地展台搭建或展台内部装修的搭建公司必须每天负责清理展台内搭建用废弃物.油漆和锯木的工作只能在展馆外指定地点施工. 展会管理 展会期间所有人员必须持专用有效证件进入展馆,各类证件不得转借他人,无证谢绝入馆. 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租、转借、转让,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并不予退还展位费用,损失自负;
授让方将记入档案,取消下届参展资格. 请勿擅自挪用其他展位的展具、桌椅;
请勿在本单位展台以外的公共区域悬挂、张贴、散发宣传品和堆放物品;
请勿妨碍消防、监控、排风等设施使用. 需要在其展台内演示或展示其设备、展品或产品的参展商应向主办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交详细情况,包括转运部件、易燃材料、激光及其他危险物品,并在展览会之前获得批准.确保运转时所有机器都配备有安全装置并由专业人员操作,同时避免易产生有毒气体、废气或其他刺激物的展品进入展馆. 除主办单位外,各展位音响设施噪声最大不超过 70分贝,减少对参观者或其他参展商造成的干扰. 参展商展出的展品及带入展馆的海报、文件和材料必须与本展览会主题有关,且得到主办单位的同意.若发现任何展品、宣传材料或展品配套物品与本规定相抵触,主办单位有权将该类物品清除出展馆. 楣板及展位内出现的参展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展申请时填报的名称一致;
经销商需持有授权书,取得合法经销权.一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并不予退还展位费用,损失自负. 为维持展馆良好的展示秩序,展览期间展商应在指定货口补货.补货时,需凭组委会相关负责人签字并注明产品名称、数量的进货单方能进货. 撤展 参展商及搭建商必须在4月22日23:59时前将全部展品、展具撤离展馆,23:59以后展馆内所有遗留物品将作为垃圾清运出场.主办单位保留向展商收取清理额外垃圾 (展台装修碎片、板条箱/货盘、纸板箱、包装材料或文本材料)费用的权利. 参展商请勿以任何理由要求提前撤展,不遵守规定提前撤展的,组委会将记录在案,并取消下届参展资格. 参展单位自行清除展板上的附着物,保持展具、展板原有的清洁. 所有的出馆物品必须填写组委会发放的出馆物品放行条,并由组委会负责人统一签字,否则所有物品一律不得出馆. 消防安全 各参展单位必须认真阅读、严格执行《津洽会消防安全规定》,明确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并与组委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参展商在参展期间要注意用电安全,使用电磁炉、电饭煲等电器的需单独办理接电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