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2013-04-23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在苏州须有固定的长期售后服务场所及售后服务人员(如谈判单位非苏州地区的独立法人,则须提供该公司在苏州市固定的长期售后服务场所证明材料、售后服务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如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领取本次谈判相关资料.请各单位提供以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原件带到采购代理机构备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响应文件的接收及谈判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1月20日09:00时

2、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月20日09:30时

3、接收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必须在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并交与接收人.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4、谈判时间:2017年1月20日09:30时

5、谈判地点: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浒墅关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七、联系及监督

1、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雅婷 联系

电话:0512-65180430 传真:0512-65160659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地址:苏州市邓尉路107号永新大厦1幢9楼邮编:215011

2、采购人:苏州市浒墅关中心小学校 地址: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 联系

电话:

65390055

3、政府采购监督

电话:0512-68751335

八、公示期: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九、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提示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1. 说明 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 1.2本次采购活动及因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3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词语释义 2.1采购人: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2.4谈判采购单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具体组织实施谈判采购活动. 2.5响应:供应商根据谈判采购单位发布的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规定参与谈判的行为. 2.6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2.7天:日历日. 2.8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最终地点. 2.9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10实质性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 2.11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12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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