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3-05-01 |
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实力和林业科技能力的重要指标.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其价值的潜在性与隐蔽性不容易引起人们的重视,在自然因素及人为因素的作用下林木种质资源流失严重,并且优良基因种质占流失资源的大部分.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林木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越加受到重视. 多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与保存利用工作.2000年12月1日起颁布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明确规定 国家依法保护种质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种质资源 ;
国务院办公厅分别于2004年3月出台了《关于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通知》、2012年12月印发的《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2013年12月印发的《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升创新能力的意见》中都明确指出 要开展全国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启动国家重点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库建设 .2010年《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3-2030年)对生物种质资源调查、保护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7月、2016年6月国家林业局分别印发了《全国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与保存利用规划(2014-2025年)》(林规发〔2014〕119号)和《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技术规程》(林场发〔2016〕77 号),使我国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工作迈入了一个新阶段. 广西是我国南方重点林区之一,林木种质资源非常丰富.由于过度开 发利用、生境破坏和气候变化等原因,致使许多树种种质资源面临缺失、 甚至灭绝的威胁,因此,急需开展林木种质资源的系统和长期有效的保存, 从而进行科学合理的可持续开发利用.为了严格保护、科学合理地利用种质资源,自治区林业厅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编制《广西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与保存利用规划(2016-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组于2015年9月开始编制《规划大纲》和《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