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3-05-04 |
4 建筑设计 4.1 设计原则 4.1.1 公共租赁住房应与上海的地域条件、经济水平和现代城市居住水平相适应,满足家庭或单身人士过渡性基本居住需求,体现紧凑、适用. 4.1.2 公共租赁住房中的成套小户型住宅主要服务于二至三口人的家庭,成套单人型宿舍主要服务于单身人士. 4.1.3 在同一幢建筑单体中不应同时设置成套小户型住宅和成套单人型宿舍. 4.1.4 设计应考虑节能、节地,根据地块条件选择单元式、塔式或通廊式等经济合理的居住建筑类型. 4.1.5 建筑平面布局应合理紧凑,降低套外交通空间,减少公共空间的公摊面积,提高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和得房率. 4.1.6 公共租赁住房在一个项目中的房型种类不宜过多,选用标准化、模数化产品设计,以达到经济、高效,有利于住宅产业化发展. 4.1.7 建筑外墙应简洁美观,尽量减少凹凸、转折,开窗洞口不宜过大,尽量减小体形系数及窗墙比. 4.1.8 公共租赁住房的设计应土建、装修一体化. 4.2 成套小户型住宅 4.2.1 套型
1 公共租赁住房的成套小户型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应有卧室、厨房、卫生间、阳台以及起居、就餐、储藏等基本空间.其中起居、就餐空间可设起居室、餐厅,也可将起居组合于卧室内,就餐组合于起居室内,就餐空间也可与厨房组合成厨房兼餐厅.
2 套型分类见表4.2.1. 表4.2.1 成套小户型住宅套型分类 套型 户型 可分居住空间数(个) 套型模式 人数(人) 套型建筑面积(O) Ⅰ型 一室户
1 单人卧室兼起居、就餐+厨房+卫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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