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9-08-01 |
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项目位于郑州市中牟县刁家乡藕池任村南(郑州万邦千禾农场内),占地22亩,总投资200万元,建设有豆制品生产车间4259平方米、粉条生产车间2004.6平方米,办公室35平方米,劳动定员58人,设计年加工豆腐干200吨、千张200吨、老豆腐300吨、中豆腐300吨、嫩豆腐200吨、油皮300吨、腐竹300吨、绿豆芽100吨、黄豆芽100吨,粉条80吨.
二、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四、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1、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908-2014)要求,作为农田灌溉不外排.
2、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循环"技术,最终通过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沼气火炬燃烧产生废气经自带脱硫设施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郑州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郑政[2017]2号)(GB16297―1996)(SO2≤50mg/m?、NOx≤30mg/m?),沼气燃烧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污水站废气将格栅间、污泥浓缩池及污泥脱水间全封闭,并通过抽风机送至生物滤池,经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15m高排气筒厂界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速率的要求.
3、各类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噪声采取加装减震基础、厂房隔声、加强维护保养等措施进行处理,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豆渣、红薯渣及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废,严格按照《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及其2013年修改单暂存,统一外售;
生活垃圾、污水站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收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
五、工程建成后及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满足相关部门有关规定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六、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检查由中牟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七、该项目如新增加生产设备、扩大生产规模、改变地点或生产工艺等情况,须报我局重新审批后方可进行. 201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