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2013-05-04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钟秀中路47号;

联系人:吴加岚;

电话:0513-85529544.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

电话:0513-

80100639、18806297798;

传真:0513-80100239;

邮箱:[email protected]. 十

二、询价通知及询价文件的公告期 询价通知及本询价文件的公告期均为在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www.chongchuan.gov.cn) 上发布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敬请留意.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一、说明 1.本询价文件仅适用本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询价采购活动. 2.该次采购询价活动及因本次询价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本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4.供应商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本项目询价公告及询价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内容或页码短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出现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未提出或是未在规定期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作供应商接受本项目询价公告及询价文件中的全部内容;

供应商不得在招标活动期间及招标结束后针对本项目询价公告及询价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5.取得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应认真审阅询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该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

二、询价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询价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到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www.chongchuan.gov.cn) 下载本项目的询价文件.

三、询价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修改、答疑 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 2.凡涉及询价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均以采购代理机构在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www.chongchuan.gov.cn) 发布的信息为准. 3.采购代理机构对询价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将构成询价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询价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的3个工作日前,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 5.除非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的形式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供应商对涉及询价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6.招标采购单位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询价文件内容有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装订 1.询价响应文件由 A. 资格后审材料文件、 B. 询价技术响应文件、C. 商务标询价响应文 件共3部分组成(以下由文件前缀号代称). 2.供应商按询价响应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询价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询价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询价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商务标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表,必须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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