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3-05-08 |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本招标文件附录三. 招标时间:2009年3月23日至2008年3月30日 标书截止时间: 2008年3月30日11时之前,逾时恕不受理 招标货物安装调试时间:于2009年4月15前安装调试完毕 送标地点:常熟理工学院教务处设备科 招标人:常熟理工学院招标办公室(知新楼103)、教务处设备科(知新楼212) 招标人地址:常熟理工学院东湖校区(南三环99号) 邮编:215500
电话:0512-52251181
52251185 传真:0512-52251181 10.联系人:技术标的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周老师 0512-52251550 商务标的 招标办: 张老师 0512-52251163 设备科: 徐老师 0512-52251181 技术规范及要求 总体要求 总则 本技术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投标人产品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由招标人鉴定投标人产品能否达到要求,如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要求.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货物投标. 技术要求规定以外的款项及标准的执行 投标人可以报其它的款项,但其技术要求应等同于或优于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证明产品的技术性能、可靠性及耐用性,能够使招标人完全满意.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标明所执行的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一标准同时有几个标准(如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 服务承诺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对其投标货物的服务内容要求作详细的描述. 技术规范及要求 本次招标完成光电实验室设备购置,该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附录三. 投标人须知 总体说明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招标人 系指本次招标的组织机构――常熟理工学院招标办公室、常熟理工学院教务处设备科. 投标人 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货物 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服务 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合格投标人 系指有资质、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编制投标文件 要求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的每一项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开标时如发现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书将被视为废标.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投标书:分为商务标(投标价格表)和技术标(产品详细技术说明、数量、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必要的图纸和图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