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3-05-11 |
9.1.2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9.2.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9.2.1.参加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参加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往来信函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2.参加磋商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9万元,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磋商无效. 9.3.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以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为依据编制响应文件;
以现行市场价为基础,确定本项目的报价(报价应充分考虑各种税费及潜在的风险等因素);
本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有特殊规定的外一律使用公制.本项目以人民币报价. 9.4. 本项目实行固定总价合同. 9.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内交付. 9.6. 本项目设磋商保证金. 9.6.1供应商必须提交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供应商必须在2018年3月20日9:00之前,从供应商的账户进账到枝江市科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账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枝江市支行,账号:942004010028896666).
2、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必须按规定交纳,开标当日派财务室专职人员同银行核对每个供应商磋商保证金的进账和到账情况.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的和在磋商当日经财务室专职人员同银行核对磋商保证金没有到账的,其磋商无效.
3、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补足至合同金额的5%.
4、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
(2)经磋商小组评定为成交供应商但自动放弃的;
(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4)有串通投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9.7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三日内付合同总额的30%订金,设备安装调试合格验收后付合同总额的60%,质保期一年后付余下的10%. 9.8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为现金,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提交,履约保证金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
10、响应文件的宣读 10.1.截止到磋商时间,经确认无误后,在磋商会上,由工作人员当众宣读各供应商名称. 11. 磋商有效期 11.1.本次竞争性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后90天内有效,如成交则有效期将顺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应在此期间保持有效.磋商有效期不达要求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磋商要求而予以拒绝. 12. 响应文件的递交 12.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1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个包中,并在包封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和有 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的字样,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印章.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人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3. 迟交的响应文件 13.1.采购人将拒绝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14. 磋商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4.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其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14.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