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3-05-14 |
谈判文件明示需谈判代表签字或盖章处未签字或盖章的;
谈判响应文件签字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的;
供应商不满足资格要求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交货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谈判有效期不足的;
交货期(或工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谈判响应文件不符合关键技术要求的(即项目要求中作出专门标识并说明为关键款项的技术条款);
谈判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填写且字迹模糊不清;
谈判响应文件附有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条款. 20.2 谈判结束及供应商提交谈判承诺后,谈判响应仍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将作无效谈判响应处理: 最终报价超过预算总价或报价上限的;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谈判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1.1 本项目由采购人依照成交候选人排序依法确定1名成交人. 23.2 采购代理服务费:各包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取,由成交人支付.低于叁仟元的按叁仟元收取. 成交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 速算增加额(万元) 100万元以下 1.80% 0.00 100~500万元 1.32% 0.48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4.1
1、采购人与成交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谈判文件要求和成交人谈判响应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谈判文件和成交人谈判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本谈判文件提供的合同样本(详见合同书格式),该样本或合同资料表中没有约定的条款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单位协商确定,但不得对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作出变更. 质疑、投诉 27.1 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向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受理电话如下:
1、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电话:0756-2602079;
2、珠海市香洲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电话:0756-2525387;
3、珠海市金湾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电话:0756-7263993;
4、珠海市斗门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电话:0756-7253916;
5、珠海市横琴新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电话:0756-8937663;
6、珠海市高新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电话:0756-3629027;
7、珠海市高栏港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电话:0756-7718816;
8、珠海市万山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电话:0756-2212774. 其他事项:
1、凡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评审现场核对的证明文件原件,供应商可将原件直接附于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中,或将原件(可不密封)单独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与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逾期递交的将予拒收). 附件:初步审查表 序号 审查标准 供应商1 供应商2 供应商3 ……
1 供应商满足资格要求且资格证明文件齐全
2 谈判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3 谈判报价为唯一固定价且未超过项目预算总价或报价上限的
4 符合关键技术要求的(即项目要求中作出专门标识并说明为关键款项的技术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