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3-05-17 |
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万源市房产管理局 地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
电话:18090915788 传真:0818-- 采购代理机构: 万源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万源市河西政务大楼七楼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
电话:0818-8508896 传真: 日期: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第1包采购预算:2365800元;
第2包采购预算: 元;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第1包最高限价:2365800元;
第2包最高限价: 元;
最高限价应在采购预算额度内,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以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对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 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 供应商失信行为处理 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直接从总分中扣分惩戒.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仅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5分,每累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3分,直至扣完为止.
4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视同小微企业)价格 扣除(实质性要求)
一、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且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5 项目类型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规定》(川财采[2016]35号)的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系: ? 一般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