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3-05-23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3 符合本招标公告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2. 投标人代表 2.1 若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组织授权书》(适用非法人的其它组织). 2.2 若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投标费用 3.1 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 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构成 4.1 招标文件共有六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 第四部分 招标产品清单及技术规格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5.1若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点,要求招标人澄清或要求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应以书面或传真通知招标代理公司,但不得使招标代理公司收到该通知的时间迟于开标前五日.招标代理公司将视情况采用适当方法予以澄清或以书面予以答复,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若澄清或勘误答复不引起招标文件相应条款的实质性改变,则不应视作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更正.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公司可用补充文件或书面更正通知的方式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招标代理公司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关于招标文件修改的 更正公告 ,或书面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这些补充文件或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6.2 潜在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通知,或推迟截标和开标时间通知后,应在通知单回执上明示意见、盖上投标人单位公章,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回复招标代理公司.若所有潜在投标人在回复中对不推迟投标截止日和开标日均无异议,则按原定时间执行. C 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分项报价表

四、产品配置清单及选配件清单

五、技术规格偏离表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

七、售后服务承诺书

八、产品销售业绩表

九、资格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四)银行资信证明

(五)招标公告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文件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十

一、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8. 投标报价 8.1所有投标报价必须以人民币报价,不接受外币报价.具体要求详见《前附表》中规定. 8.2 投标人要按 分项报价表 的格式和内容完整填写投标货物的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8.3 投标货物应该只有一个投标报价,而且一经开标,投标价不得变更.如果投标货物出现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又未声明以哪一报价方案为主,则投标无效.投标声明应载明在 开标一览表 中,供开标时唱出. 8.4 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而导致投标无效. 9. 投标文件格式和编写 9.1 投标书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 9.2 投标语言:中文,当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9.3 开标一览表系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应按格式完整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4 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表B产品技术规格和要求表》的要求时按以下要求填写:在提供对表B的应答时,对于招标文件具有参数要求的指标,必须以所提供设备的具体参数值据实应答,并提供生产厂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如样本、制造商盖章的资料等).对于招标文件无参数要求的指标的应答,必须明确、直接,无模棱两可的表述.不允许直接拷贝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作为应答. 9.5 投标人应注意,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招标技术规格的要求. 9.6 10. 计量单位 10.1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1.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在本招标文件 前附表 中作出规定,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不能小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11.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应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代理公司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的提出和投标人的答复都应以书面(含传真)的形式进行.投标人若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应作相应的延长.投标人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撤回其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因此被不予退还,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也不会被要求或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当招标代理公司和招标人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依据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2.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根据《前附表》的规定. 12.3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了合同并提交了履约保证金保函(如有)和中标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12.4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12.5 中标供应商、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本招标代理公司的通知后,应按照本须知规定前来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对逾期办理者,本招标公司不承担任何利息和 资金占用费 . 12.6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中标供应商不按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 不按本须知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保函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声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2.7 中标供应商不按本须知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的,本招标代理公司有权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收取,并向其追索不足部分.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3.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装订 13.1 对应本册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各种文件,投标人应按要求填写、签署和加盖公章. 13.2 招标文件中规定需要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代表人签字的部分,投标文件应进行正确签署和盖章. 13.3 投标文件按照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的顺序,装订成一册(如投标文件太厚可以分册装订). 13.4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在封面盖公章并注明 正本 字样.副本可以提交复印件.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5 投标文件一般不得涂改和增删,如发现有错漏必需修改,在涂改或增删之处必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接受该修改. 13.6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4.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送 14.1 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均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本招标代理公司不接受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 (1) 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也可以分装几个密封袋).投标文件递交时应密封完好,封口处必须盖有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投标人的被授权代表签字.密封袋上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 投标文件 字样及 开标时启封 字样. (2) 投标时应出示投标保证金汇款底单复印件. 14.2 通过邮寄递送投标文件时,应将全部投标文件按上述要求可靠密封.本招标公司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15. 投标截止时间 15.1 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或派人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寄达和送达的投标文件. 15.2 采购人因故需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时,招标代理公司应提前以书面(含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规定的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信息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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