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3-05-25 |
二、三类场所风险隐患
(一)居住场所 1.在走廊、楼道、地下室等公共区域使用液化石油气罐生火做饭. 2.生火做饭、烧水和使用微波炉期间无人看守,外出时未关火断气. 3.空调、电风扇、饮水机、电热水器、照明灯具、电脑、插座等电气设备超负荷使用、超年限使用,以及长时间通电、不断电. 4.使用电驱蚊器、电热毯、电热器、 小太阳 等电器设备驱蚊、取暖;
将衣物、鞋袜放置在电暖器、 小太阳 等取暖设备上或周边烘烤. 5.电线、移动式插座在被褥上或周边拉设、放置;
电吹风、卷发棒、电熨斗使用后未冷却直接放在衣物、床面等可燃物上. 6.楼道、阳台、窗外、床铺下堆积存放衣物、纸张、报刊、书籍等易燃可燃物品,以及存放汽油、烟花爆竹、大量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7.燃气灶具、液化石油气罐质量不合格及软管、阀门等配件老化脱落引发气体泄漏. 8.室内为电动车及其蓄电池充电,或将带有蓄电池的电动车停放在室内. 9.集体宿舍内使用液化石油气罐、电磁炉、电饭煲、微波炉、热得快等生火做饭、热饭、热水. 10.出租房屋要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和《村民宅基地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导则(试行)》等法律规定,落实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