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3-05-27 |
(三)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
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Ⅲ类区标准.
(四)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在厂区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四)规范设置排污口,所有排放口、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等应按《三水区企业污水治理设施规范化整治工作方案》(三环〔2014〕126号)要求执行.
(五)项目主要产污工序(酸洗、覆膜工序)及主要治理设施安装高清视频监控,并与我局在线监控平台联网.
四、核定全厂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COD为2.7吨/年(增加1.47吨/年),氨氮为0.54吨/年(增加0.37吨/年),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计入南部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指标,不另行安排;
大气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二氧化硫1.2吨/年(增加1.14吨/年)、氮氧化物1.89吨/年(增加1.75吨/年).根据《佛山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试行办法》(佛府办〔2016〕63号),本批复中需要新增的排污总量指标,应当在依法申领(或变更)排污许可证前,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其新增的排污总量指标数量按本批复意见确定.VOCs为0.04吨/年.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六、项目竣工并具备试生产(运行)条件后,你公司须向我局进行排污申报登记,领取排污许可证或登记后,方可投入试生产(运行). 此复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 2019年4月9日 抄送: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应急管理局,乐平镇环保局,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