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3-05-30 |
一、工作目标 以"村(社区)"为秸秆禁烧工作主体,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使农作物秸秆得到有效利用,路边、地边、村边积存的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消除焚烧隐患,争取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目标.
二、工作步骤 今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从3月开始至11月结束,共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阶段(2017年3月30日―4月10日). 完善"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责任体系,建立逐级分片包干制度,落实责任领导及责任人,成立工作督导组和巡查组,完善工作制度,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重点落实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四级网格的禁烧责任,充分发挥四级网格员的作用.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农村村村通广播、执法宣传车、院坝会、制作专题片、文艺宣传队等多种形式加强秸秆禁烧的宣传,还要通过电视、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学校中小学生的禁烧宣传教育,利用小手牵大手的方式,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
与辖区公安部门联合进行现场禁烧宣传教育,加强警示、震慑效果.统一印制宣传材料,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广大农民群众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禁烧秸秆的自觉性.
(二)督促检查阶段(2017年3月31日至5月15日、9月25日至11月15日). 各级发改、农牧(林)业部门要在大春、小春等农作物收获重要时段,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秸秆收集和利用,探索构建秸秆综合利用的扶持机制、激励机制和运行机制,优化秸秆收集贮运系统,加快推进富顺、荣县生物天然气试点工程建设和秸秆腐熟利用试点.暂时不能利用的,由乡镇统一在各村组租用一定面积的荒地,暂时存放秸秆;
有条件的乡镇暂时采取深沟填满的方法处理秸秆. 环保、城管、公安等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特别是与辖区公安派出所联合执法.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实施处罚,实施严厉经济制裁,现场应制作执法文书,明确罚款依据与金额.市大气办对区县、区县对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对村(社区)均要加大巡查力度,全力投入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去,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市、区县级督导组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通报督查结果.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政府环保分管领导为组长,环保、发改、农牧业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农牧业局等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督导组,督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秸秆禁烧督导工作.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也应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禁烧工作责任与经费,抓好组织实施;
区县领导包片,负责某一乡镇或街道的禁烧工作,并逐级分片包干负责禁烧工作,把禁烧工作责任落实在乡镇(街道)、村组(社区).
(二)严格督查考核制度 制定村规民约时加入秸秆禁烧工作内容,在分配村组集体经济时,将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对村民的考核指标之一.村(社区)每年缴纳一定的秸秆禁烧保证金,由乡(镇、街道)进行考核扣缴.按"村(社区)-乡(镇、街道)-区县-市"逐级上报原则,执行周报制度,准确掌握工作进度,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市、区县级督导组不定期对各乡镇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