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08-01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1.
总则
10 1.1 项目概况
10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0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和质量要求
10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 1.5 费用承担
10 1.6 保密
10 1.7 语言文字
11 1.8 计量单位
11 1.9 踏勘现场
11 1.10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召开)
11 1.11 分包
11 1.12 偏离
11 2. 招标文件
11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1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2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2 3. 投标文件
12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2 3.2 投标报价
13 3.3 投标有效期
14 3.4 投标保证金
14 3.5 投标文件的编制
15 4. 投标
15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 5. 开标
16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6 5.2 开标程序
16 6. 评标
17 6.1 评标委员会
17 6.2 评标原则
17 6.3 评标
17 7. 合同授予
17 7.1 定标方式
17 7.2 中标通知
17 7.3 履约担保
17 7.4 签订合同
18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8 8.1 重新招标
18 8.2 不再招标
18 9. 纪律和监督
18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18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18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18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9 9.5 投诉
19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9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0 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23 附件B:废标条件
23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25
一、合同书(主要条款)
26 第二卷34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5 第三卷48
第六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48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临沂市阳光热力有限公司煤炭供应商库入围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临沂市阳光热力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企业生产用煤供应商库入围进行招标,择优入围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临沂市阳光热力有限公司西部供热中心,位于费县探沂工业园, 3*260t/h和2*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2*30MW背压式发电机组. 2.招标内容:煤炭供应商库入围,服务期:长期. 3.资金来源:自筹. 4.供货期:按甲方供货要求分批次供货.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有煤炭经营业务;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资格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业绩);
3.具备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保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质量标准和环保标准;
5.投标人具有储煤场地、稳定的运输保障能力,具有良好的企业经营信誉和履行合同能力,有类似项目供货业绩;
6.被招标人淘汰的供应商及相关法人没有参与资格. 四.投标报名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须于2019年5月6日17:00前到山东真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沂市北城新区上海路与汶河路交汇处府东大厦B701)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劳务合同、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资格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业绩)证明文件;
4.具备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等证明文件;
5.其它相关行业内的技术资料或自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 临沂市阳光热力有限公司煤炭供应商库入围采购项目投标报名资料 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招标日程安排 1. 投标报名时间:2019年4月30日―2019年5月6日,每日0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真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沂市北城新区府东大厦B701). 2.其它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临沂市阳光热力有限公司 地址:费县探沂工业园 联系人:苏工 联系方式:0539-5618099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真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上海路与汶河路交汇处府东大厦B701 联系人:孙工/杨工 联系方式:0539-8086767 13685495557/15263913699 2019年4月30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 招标人:临沂市阳光热力有限公司 地址:费县探沂工业园 联系人:苏工 联系方式:0539-5618099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真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上海路与汶河路交汇处府东大厦B701 联系人:孙工/杨工 联系方式:0539-8086767 13685495557/15263913699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1.1.4 项目名称 临沂市阳光热力有限公司煤炭供应商库入围采购项目 1.1.5 项目建设规模 3*260t/h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2*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2*30MW背压式发电机组. 1.1.6 建设地点 费县探沂工业园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3.1 招标范围 煤炭供应商库入围采购,服务期长期,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1.3.2 交货期 交货期:按甲方供货要求交货完毕.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符合招标人技术指标.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详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 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中须详细注明.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5月21日上午09:30时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3.3.1 投标有效期
90 天3.4.1 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以公司基本户公对公电汇方式向山东真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百万元整($1000000.00元整). 递交方式:最迟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7:00时前以公司基本户电汇或者网上转账形式向山东真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 户名:山东真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3705
0182 2101
0000 042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沂蒙路支行 联行号:105473000033 注意:必须公对公汇款,不允许私对公汇款. 汇款简要注明事由,并将汇款回执单扫描件(或者截图、照片格式)发我公司邮箱[email protected].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指2016年1月1日起至今.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指2016年1月1日起至今.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指2016年1月1日起至今.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封面和密封条骑缝处及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纸质文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7.5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装订成
1 册,内容为:投标函及商务标,技术标等.每册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正本、副本分开密封,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临沂市阳光热力有限公司 临沂市阳光热力有限公司煤炭供应商库入围采购项目投标文件,2019年5月21日上午09:30时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临沂市阳光热力有限公司会议室(费县探沂工业园,石田庄村,创业路南段)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5月21日上午09:30时 开标地点:临沂市阳光热力有限公司会议室(费县探沂工业园,石田庄村,创业路南段)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检查 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
7.1 供应商入围办法及数量 办法:有限数量制;
公路供应商数量:10名;
铁路供应商数量:5名. 7.3.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的形式:现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100万元;
交纳形式:中标后,在入围协议签订前,入围供应商按招标人要求递交,否则视为放弃入围资格;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退出供应商库后,经考核无违约行为的,按原交纳形式无息返还.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词语定义 10.1.2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以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通告为准. 10.2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无10.3 暗标 评审 是否采用 暗标 评审方式 不采用 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 电子版要求 无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 10.5.1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否10.6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 10.8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9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10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 通用合同条款 、 专用合同条款 、 技术标准和要求 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 发包人 和 承包人 ,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 招标人 和 投标人 进行理解. 10.11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2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3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3.2 交货地点:临沂市费县探沂工业园临沂市阳光热力有限公司煤场. 10.13.3 付款方式:乙方供应煤炭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按甲方要求出具发票及收据后,甲方10个工作日内付款. 10.13.4 协议供货期:自供货框架协议签订日起,长期有效. 10.13.5
1、招标方有权根据生产需求调整煤炭指标,入围中标方必须响应.
2、煤炭报价时间不确定,需要根据生产需求确定,中标方必须响应.
3、入围中标方必须自觉遵守阳光热力相关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收阳光热力公司的处罚.处罚金额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阳光热力淘汰的供应商及相关法人没有入围资格,如有冒充,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等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中须详细注明.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