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3-06-16 |
七、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时间:2018年8月8日(星期三)下午15:00(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临泽县政务服务中心(浙商广场对面)4楼交易中心②号开标室.
八、谈判保证金:叁仟叁佰元整(?3300.00元)须于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7:00时前,由供应商基本账户划转(汇款)至保证金专用账户(账户名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开户银行:甘肃银行临泽县支行,账号:61013300400002198,行号:313827450106).不得以现金、分公司、办事处、其他机构或个人名义缴纳(注:供应商必须将所参加采购项目的名称及分包或段的情况在用途栏注明,若因项目名称及分包或段标注不清无法辨别,造成保证金不能到帐或网银查询不到保证金到账信息的,导致无效响应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九、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临泽县平川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单国文
电话:18893698400 组织采购单位: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 联系人:毛建民
电话:0936-5953055 公告发布媒体: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临泽网、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网.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 2018年7月31日 谈判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规定
1 综合说明:
1、项目名称:平川镇人民政府室外P4全彩电子显屏系统采购项目
2、供货期:20日历天
3、谈判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
4、预算金额:169080.00元22需方: 单位名称:临泽县平川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单国文 联系
电话:18893698400
3 组织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 联系人: 毛建民 联系
电话:0936-5953055
4 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完成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30%,设备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再付6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三年后付清.
5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符合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参加投标的人员(被授权人)须提供近三个月内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5.LED显示屏生产厂家需具有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注:所有要求在谈判文件中提供复印件的文件,在开标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要求查验原件,供应商不得拒绝,否则按放弃竞争性谈判对待;
未注明复印件的文件,在谈判时均应提供原件.否则按无效谈判处理.(如是法人参加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如是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否则,将被视为无效谈判).
6 谈判有效期:60天7谈判保证金:叁仟叁佰元整(?3300.00元)须于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7:00时前,由供应商基本账户划转(汇款)至保证金专用账户(账户名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泽县分中心,开户银行:甘肃银行临泽县支行,账号:61013300400002198,行号:313827450106).不得以现金、分公司、办事处、其他机构或个人名义缴纳(注:供应商必须将所参加采购项目的名称及分包或段的情况在用途栏注明,若因项目名称及分包或段标注不清无法辨别,造成保证金不能到帐或网银查询不到保证金到账信息的,导致无效响应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