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3-06-28 |
第一章 申请须知 项目总体目标 十一五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控制与削减的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是依据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纲要中 综合治污与废弃物循环利用 、 全球环境变化监测与对策 等环境领域的优先主题而设立的.
本项目的总体目标是针对我国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以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减排面临的重大技术挑战,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控制技术的研发和示范.通过开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污染的生态风险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价技术,提出我国优先控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国家名录,开发重点行业典型POPs控制与削减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建立POPs污控技术优化模式,通过技术综合集成及相应工程示范,形成典型POPs污染风险识别与综合治理技术体系,为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和重点行业POPs减排提供科技支撑. 项目课题设置 本项目设置7个课题.其中,课题1和2采取直接委托方式选择课题承担单位,课题3-7公开发布申请指南,择优选择承担单位. 课题
3、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削减与替代共性技术研究 课题
4、 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焚烧阻滞二恶英产生成套技术与装备开发 课题
5、 钢铁行业二恶英类污染物控制技术开发与工程示范 课题
6、 染料和焦化废水中POPs污染物削减工程化技术与示范研究 课题
7、 POPs污染控制协同技术及技术标准和规范研究 项目实施期限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4年,实施年限为2007年12月至2011年12月. 申请资格
(一) 申报单位的条件和要求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课题承担单位要具有从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研究或开发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控制技术基础.积极鼓励科研教学单位和企业以 产学研联盟 的方式联合申报课题.每个课题的联合申请方原则上不超过5个法人单位. 申报单位应对某一课题整体研究内容进行申报.联合申请各方须签订共同申请协议,明确规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申报单位必须提供课题实施的管理模式,并出具保证课题实施完成的承诺函,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科委、科技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或所属部门科技(科教)司审定后,进行申报. 按《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申报单位经费须专款专用,设立单独账簿,独立核算,并保证配套资金及时到位,保障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 申请课题负责人的条件和要求 课题申请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年龄应不超过60周岁(1947年9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无不良科研行为,对国内外有关最新科技动态有较全面的了解.课题负责人用于本课题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在国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课题申请人均不得参与两项以上本项目课题的申报,且只能主持申报一项本项目课题.课题申报单位(包括联合申报中的任意一方)和主要申报人,对同一个课题不得进行重复或交叉申报. 已承担国家科技攻关项目但未按期完成任务、未经验收、项目执行不好、学风不良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本项目的课题. 申请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申请文件一律用A4纸,仿宋体四号字打印并装订成册,同时附上电子版,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超出课题申报指南范围的课题申报将不予受理. 课题预算申报书须单独装订,与相关申报材料一并提交.课题预算要同时进行网上申报,书面申报材料必须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软件打印,书面申报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不一致,将不予受理.编制要求按照《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概算和课题预算编报指南》,具体情况见科技部网站http://finance.most.gov.cn. 课题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课题、申请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 相关附件材料包括: (1)申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