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3-06-28 |
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帐号:314256319366 .以到帐时间为准,不接受个人名头汇款. 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
5 15.1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6 16 副本的份数:5
7 17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2017年7月12日13:00-13:45时(北京时间)递交到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 投标项目名称:大连市甘井子教育局开办设施
(二)项目 项目编号:DCZ201706026 投标人:
8 21.1 开标日期:2017年7月12日13:45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7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9 30 合同签字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指定地点
10 26.2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资金来源 1.1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以财政性资金用于支付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项所述项目的费用,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方及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货物与服务 2.1招标人: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 2.2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公司. 2.3招标方:招标方是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4投标人在过去和现在都不应与为招标人在本次招标项下拟采购的货物从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直接和间接的联系. 2.5投标人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根据商业法规运营,并且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6本款所述的 来源地 系指货物生产或提供伴随服务的来源地. 2.7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投标人属地,本合同的一切费用支付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2.8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并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国内具有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2.9中小企业 2.9.1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2.9.2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9.2.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9.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9.2.3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 2.9.3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2.9.4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2.9.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与小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与微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2.9.6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联合体中标的,按中小企业产品报价占联合体报价比例计算.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