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3-06-28 |
根据南岸区环境监测站编制的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现场检查情况,经研究,现审批如下:
一、建设内容的符合情况 该项目位于南岸区江迎路11-7号,租用重庆华丽达制鞋有限公司已建成的厂房1F建设.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为:设置2条洗碗流水线、1条筷勺清洗线及1条周转箱清洗线.新建锅炉房、成品区、回收区.年清洗餐具2400万套.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与环保申报及批准基本一致.
二、主要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排放及治理.车间臭气通过车间通风系统收集,并经活性炭处理后经一根16米高的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管道引至食堂屋顶排放;
燃气锅炉废气通过16米高的排气筒引至锅炉房屋顶排放.除渣水池、餐厨垃圾输送带采取了密闭措施.
(二)废水排放及治理.生产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经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噪声排放及治理.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企业夜间不生产.
(四)固废排放及治理.餐厨垃圾收集后暂存于密闭的垃圾暂存间内,定期由重庆滨南城市综合服务股份有效公司清运处置;
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交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废旧包装材料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三、验收监测 南岸区环境监测站编制的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表明:
(一)废水监测结果.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废水排放口排放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监测结果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9-1996)三级标准要求,氨氮监测结果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排放限值.
(二)废气监测结果.燃气锅炉废气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结果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50/658-2016)表3主城区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的臭气浓度监测结果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三)噪声监测结果.设置了2个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外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有关要求
(一)该项目的主要污染防治设施等有关环境保护工作基本达到我局的环保审批要求,原则同意通过该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环保验收.
(二)你单位应严格执行环保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防止污染反弹,杜绝污染事故和扰民事件的发生.
(三)接到本批复后,你单位应及时到我局申请正式排污许可证. 南岸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6月28日 抄送: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