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3-06-29 |
利用二羟甲基丙酸引入羧基,得到离子型的自乳化树脂.光活性基团可以通过(甲基)丙烯酸羟乙酯(H E A 或HEMA)的羟基与聚氨酯末端异氰酸酯基(-NCO)反应引入,也可以利用丙烯酸与端羟基聚氨酯的羟基进行酯化反应得到. 丙烯酸酯化聚丙烯酸具有价廉、易制备、墨膜丰满、光泽好等优点.一般可用丙烯酸与各种丙烯酸酯共聚引入亲水性的羧基,用(甲基)丙烯酸羟乙酯或(甲基)丙烯酸缩水甘油酯共聚引入羟基或环氧基以便进一步引入丙烯酸氧基,从而获得光活性.
七、配套公用工程 (1)给水 厂内用水来自园区供水管网,项目用水主要为产品纯水制备用水、清洗用水、打磨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用水量为343.5m3/a. (2)排水 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至开发区雨水管网.清洗废水每5天更换一次,经沉淀后排入市政管网;
打磨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纯水设备废水排入市政管网;
员工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 (3)供电 由开发区供电设施供应,厂区内设有变压器一台.
八、工作时间、劳动定员 项目劳动定员30人,均不在厂区内用餐、住宿;
工作采取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
九、产业政策符合性 对照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规定的限制、淘汰类行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
第三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第十三条 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且本项目已经在池州经开区经发局备案(池开管经 [2016]102号),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十、项目规划符合性和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28#厂房.厂房东侧为安徽海旭电子有限公司,南侧为空厂房,西侧为鎏金路,北侧为安徽康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距离最近的居民区金安新村为1300m,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 1.根据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见附图 4),本项目建设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2016年9 月5日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贸发展局以池开管经[2016]102 号对池州市科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触摸屏全制程项目》进行备案.项目外环境关系较为单纯,没有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相邻区域对本项目也不存在制约因素,项目选址合理,符合池州市总体规划要求. 十
一、与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池州市主城区东北,全区总体规划控制面积
115 平方公里,分为东部园区和西部拓展区两部分,初步形成电子信息、新能源、装备制造、新材料四个先进制造业和以文化创意、物流为主的现代服务业(4+1)发展模式. 东部经济园区 总体规划控制面积
40 平方公里,规划建设面积
26 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完备,已实现 九通一平 .区内拥有长江岸线
20 公里,建有国家一类开放口岸―池州新港区,常年可停靠万吨级船舶,并设有海关、边防检查、出入境检验检疫等口岸联检机构.已逐步形成电子信息、新能源、装备制造、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集群. 西部集中示范区 位于济祁高速两侧,宁安城际铁路以北,秋浦河以西,西北至长江.规划建设面积 75平方公里,起步区 15平方公里. 根据《安徽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评函[2008]785 号)规划的主导产业为有色金属产品加工、纺织、机械、电子信息等,严禁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及不符合开发区产业导向的建设项目入区建设,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的行业和企业入区建设.本项目属于电子信息产业,位于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经济园区,本项目不属于开发区限制类产业,与开发区规划相符.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