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3-07-0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或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的行为.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形式缴交,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划账形式提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账号:3100

1019 0010

0483 95 开户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东联支行营业部 投标人必须保证资金以其投标人的名称(以分公司或子公司汇款无效)在本项目开标时间的前一天(即开标当天零时之前)汇入到保证金专用账户(以银行到帐为准),可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提交,但不可以采用现金方式(包括以存现方式)提交,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废标. 如项目出现分包情况的,投标人必须按包号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选定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东莞市政府采购融资业务合作协议银行机构或担保机构名单联系方式,可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查询(网址http://dggp.dg.gov.cn/)】;

②投标担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③《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必须在开标前一天(办公时间内)提交到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的签收时间为准.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签署合同后,采购代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逾期办理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迟延退款责任. 投标文件的装订、份数和签署 投标人应提交以下投标文件: 序号 投标文件类型 投标文件名称 份数 装订 包装

1 正本 价格文件

1 每份独立装订 一起密封包装 (内附电子光盘) 商务技术文件

1 每份独立装订

2 副本 价格文件

5 每份独立装订 一起密封包装 商务技术文件

5 每份独立装订

3 唱标信封

1 单独密封包装 注:

1、投标人应提交一套正本(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一起密封包装)、五套副本(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一起密封包装)和一份唱标信封的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内容应包含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2、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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