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3-07-02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范围 各级党政机关的公务人员,赴丽水市区公务住宿、会议及培训;
市级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丽水市区所在地组织公务住宿、会议及培训.
二、定点宾馆的确定 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丽水市财政局委托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采取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确定丽水市区的21家宾馆为公务人员赴丽水市区公务住宿、会议及培训定点单位.(其中标项一公务住宿、会议及培训定点单位:16家,标项二公务住宿定点单位:5家)
三、定点合同期限 本轮公务住宿定点宾馆的服务合同期限为协议约定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丽水市财政局可视执行情况酌情延长服务期限.
四、日常管理
(一)在定点宾馆合同期限内,公务人员赴丽水市区公务住宿、会议及培训,可根据定点宾馆的地理位置、价格、规模、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和综合服务能力等因素,自主选择相应的定点宾馆,并与定点宾馆按协议优惠价格结算.
(二)公务人员在入住定点宾馆时,公务人员能直接提供身份证和公务卡,且入住人与公务卡刷卡人一致,定点宾馆证实后,据以办理入住手续. 会议和培训举办单位应在会议召开前出具联系单,应明确会议时间、客房标准、房间数量、会场要求、伙食标准、就餐人数等内容. 在丽水市区外组织的会议和培训,举办单位可以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协议定点采购大厅―会议培训 栏目或 电子卖场――定点服务系统 查询定点场所的名称、地址、价格、客房空置率、联系方式等信息.本期定点场所名单中的价格和优惠率分别为最高限价和最低优惠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会议费和培训费开支标准,结合会议和培训实际情况,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 电子卖场――定点服务系统 或者直接与定点场所协商确定客房、会议室、餐饮等服务项目的最终成交价格.
(三)本协议结算须以转账或公务卡方式支付,一律不得采用现金结算.会议费用结算还需要中标人提供机打的费用清单并盖公章,并与会议结算票据一起交由采购单位结算.
(四)市国库支付中心和各单位财务人员应严格把关,对违反规定的应不予办理报销手续.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公务人员出差定点入住统一管理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五、特殊事项
(一)市级单位人员出差住宿报销标准严格按丽水市财政局关于丽水市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差旅费开支有关规定执行,各县(市、区)单位人员出差住宿报销按各县(市、区)规定执行.实际住宿费(含定点宾馆)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按实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