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3-07-03 |
学籍档案;
2.个人现实表现材料;
3.计生证明;
4.考察政审表.请考生认真仔细阅读提供材料的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考生提供材料
(一)考生学籍档案 考生及时带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普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具提档函,到档案管理单位提档,由档案存放保管机构于2018年12月21日之前,通过妥善途径将档案转递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档案如有破损、拆封现象的不予接收.
(二)个人现实表现材料 现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工作所在单位开具个人现实表现材料1份;
没有工作的考生,以书面形式提交在校期间及毕业后至今的个人小结一份, 并签上(手写)姓名.
(三)计生证明 考生需到个人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计生站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审核人签名并加盖乡镇(街道办)计生站公章;
或到个人户口所在地县(市)级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县(市)级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公章.计生证明需有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明确结论.
(四)考察政审表 考生填写《普安县2018年教育和卫计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一份. 1.个人信息部分由考生如实填写. 2."思想政治及综合表现"一栏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填写并由经办人员签字后加盖公章. 3."违法犯罪情况"一栏,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填写并由经办人签名后加盖公章. 4."考察政审单位意见"一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填写并由经办人签名后加盖公章. 以上单位均需如实填写考生情况,有明确的结论性用语,不得盖空白章.
二、特别注意事项
(一)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两份粘贴1寸近期(1个月内)免冠同底照片,一份不用粘贴照片;
笔试成绩按总成绩填写,"考试成绩"填写总成绩;
聘用单位意见和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填写"同意聘用".
(二)政审表上需粘贴一张1寸近期(1个月内)免冠同底照片.
(三)贵州省干部档案任前联审登记表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考察组填写.
(四)以上材料均用A4纸双面清晰打印,请勿折叠.若出现涂改、沾污、破损、无法识别等,审核不过自行负责. 咨询
电话:0859-7237576(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 普安县公开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