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3-07-04 |
(二)一般检查
1、专项检查: 市安监局全年安排如下五个专项检查: ①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时间安排:1-3月份,监察大队制定方案,危化科提供专项检查表. ②有限空间专项检查.时间安排:4-6月份,监察大队制定方案,监督科提供专项检查表. ③时间安排:钢铁企业专项检查.6月份,监察大队制定方案,监督科提供专项检查表. ④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时间安排:8-9月份,监察大队制定方案,监察大队提供专项检查表. ⑤涉爆粉尘及职业健康专项检查.时间安排:10-11月份,监察大队制定方案,监督科及职健科提供专项检查表. 各镇、街道、开发区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2、双随机抽查 根据 四不两直 (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要求,年内市安监局将随机组织开展暗查暗访,并邀请媒体及时曝光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市安监局每月组织一次 双随机 抽查,每个中队抽查企业不少于5家,已列入市级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和各地年度计划内监管企业不作为抽查对象.
3、举报核查 对上级转(交)办、群众来电、来信、网上12345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转交来的举报案件,在职责管辖范围内按照 有报必接、有接必办、有违必查 的要求,认真开展核查.市安监局负责重点单位及跨区域和事故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除市局负责的其他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
4、其他检查 根据工作要求集中力量适时组织开展区域间的交叉互查,进一步提高检查质量和效果. 对职业病危害较重和一般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验收方案和验收工作过程报告的抽查不少于30%, 对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验收方案和验收工作过程报告的100%实施监督核查.
四、监督检查内容 市安监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应当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工作,实施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执法,把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级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作为监督检查依据和内容.各单位在开展监督检查时应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方案,专项检查表作为专项检查的依据.
五、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日测算 总法定工作日包括现场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和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乘积.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安全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其数额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是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实施行政许可;
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
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
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
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所预计占用的工作日.
(四)非执法工作日:是指机关值班;
学习、培训、考核、会议;
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
参加党群活动;
病假、事假;
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所预计占用的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11750天、监督检查工作日5096天、其他执法工作日5489天、非执法工作日1165天. 各镇、街道、开发区按照实际从事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数量计算执法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