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2013-07-06
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 苏民科协[2012]03号 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第二届百强民营科技企业建设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科委):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民营科技企业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民营科技企业在建设创新型省份中的生力军作用,省科技厅制定了《科技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行动计划》,并配套印发了《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按照《方案》要求,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将在省科技厅的指导下,围绕我省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选取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开展百强民营科技企业评选表彰活动,通过表彰百强民营科技企业,树立典型,推广经验,进一步营造我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现就组织开展"江苏省第二届百强民营科技企业建设表彰活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信力强.企业为在江苏省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公众形象,在国内同行业及省内有较高知名度.

2、主营产品(服务)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原则上近三年内至少拥有1项发明专利;

主要产品(服务)拥有驰名、著名商标或国家、省名牌产品称号. 3.具有较强的持续创新能力.在同类企业中,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 4.具有一定经营规模、成长性较好.主要经济指标(年销售收入、利润总额、纳税总额)连续三年有较快增长,且年销售收入在l亿元以上,是行业或区域内龙头骨干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高,发展前景好. 5.经营管理体系完善.建立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订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构建了紧密长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具有良好的培养和吸引人才机制,以及激励创新的企业文化.

6、近年在安全生产、纳税、环保等方面无不良记录以及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推荐重点 支持品牌知名度高、核心竞争力强、行业带动性大的科技型企业开展"百强民营科技企业"建设表彰活动.以省"双百工程"100家重点自主创新企业、121家江苏省企业创新先进单位、国家和省百强民营企业中的科技企业、国家和省级创新型企业为重点遴选对象.

三、组织实施 "江苏省第二届百强民营科技企业建设表彰活动"的遴选工作,在省科技厅的指导下,由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总体负责,地方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具体组织,省辖市科技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限额申报的方式.

1、申报方式 企业自愿申报,不向企业收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直接向所在地科技部门或民营科技企业协会申报.地方民营科技企业协会按照规定的条件、分配名额和要求组织申报,并报省辖市科技部门审核.各省辖市科技部门审核形成推荐意见并进行排序后,按要求将企业申报材料和省辖市科技局上报材料报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各市科技局推荐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