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3-07-12 |
同时,采购方将保留向中标供应商因设备延迟到位而造成对口岸检验业务的不良影响追索相应"违约"责任的权利.
九、数量 1台(套)
十、交货地点 中国农业科学院原子能利用(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十
一、交货期 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交货期不得超过正式签订合同后 60个日历日的交货期时间.供应商应予以特别注意:如出现未能到期供货的情况,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执行,所有的经济损失由逾期供货商单方承担. 十
二、保修期 整机质保期不得少于1年,并提供仪器终身维修服务. 十
三、资质要求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且有效年检合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且有效期合格)、税务登记证. 十
四、"*"条款 技术商务需求"*"部分为重要参数,投标人必须完全满足.否则,"*"号条款不满足项数≥1项或非"*"号条款不满足项数≥7项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要求,投标将被拒绝.